2015年9月24日至26日,“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武汉大学2015年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福州大学、中山大学等全国近二十所高校的五十多名环境与资源法学专业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本次博士生论坛是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性环境法博士生论坛。论坛为期三天,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为主,同时邀请了国内外知名的环境法学者与专家进行学术前沿报告,并从学科前沿问题、科研论文撰写、参与国际交流等多个方面对参会博士生进行了指导。
本次论坛开幕式于9月25日上午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习根教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致辞。
在专家报告阶段,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Ben Boer教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杨凯法官、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潘绍龙法官和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鲲律师分别就可持续发展目标、环境资源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与作用、环境司法的现状与反思,以及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衔接等主题进行了学术报告。来自英国邓迪大学的Colin Mackie博士在24日率先为博士生们主讲了“环境执法:模式与策略”的精彩讲座(详情参阅本公共号2015年9月25日推送新闻)。2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则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进展与面临的挑战”为主题,于26日下午进行了专家报告(详情参阅本公共号2015年9月27日推送新闻)。
博士生报告环节,论坛分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建设、环境司法的实践与反思、环境法的融合与发展和环境法热点问题透析四个单元,由来自全国各高校的五十多名博士生代表进行学术汇报和论文交流。在博士生报告环节,各位代表就不同议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交流与争鸣,并在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武汉大学李启家教授、柯坚教授、吴志良副教授、罗吉副教授、吴宇博士、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鲲律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朱丽法官等各位点评专家的启发下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本次论坛的最后,各位博士生代表同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举行了圆桌座谈,就环境法博士生的生涯规划和学习研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该阶段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的Eva Sternfeld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武汉大学Ben Boer教授、李启家教授、柯坚教授、罗吉副教授、吴宇博士等老师和全体参会博士生参加。各位专家与学者从自身经验出发,对博士生的学习研究给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建议;并回答了博士生们提出的问题。
本次论坛闭幕式于9月26日下午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出席了闭幕并发表了致辞。秦教授认为本次论坛的参会博士生的来源、论坛的单元设置以及讨论的议题等都多元多样;论坛的主题、研讨的专题、表达的思想观点都很高端高深;论坛的专家、讨论的视角以及研讨的规则非常的国际化。所以这些,都是确保本次论坛得以成功的关键因素。最后,他祝福参会的博士生中秋快乐、返程顺利,并欢迎他们随时再来武大环境法所作客。
本次论坛,来自全近二十所高校的环境法学博士生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并从各位环境法学者与实务专家的报告与点评中进行了学习与提高,不仅为博士生提供了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有利于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提高,也促进了全国各高校环境法博士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