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环境法讲坛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珞珈环境法讲坛 > 正文
陈慈阳先生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
2017-02-03 1593 次

陈慈阳先生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畅谈台湾地区环境法发展

2015年4月16日晚,台湾环境法学会理事长、台北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德国鲁尔大学法学博士陈慈阳先生做客珞珈环境法讲坛,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论台湾环境法发展的困境与契机”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启家教授为本次讲座的评论人。

陈慈阳教授着重谈论了台湾环境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首先从台湾法治的继受问题切入,介绍了台湾法治的发展脉络,描述了其仿欧陆体系的建构与变化过程。陈慈阳教授指出,现行台湾环境法体系沿袭欧陆,但在法律实践中却又融合了美国的一些做法,致使台湾环境法律规范层面和实践层面存在冲突。其次,他进一步介绍了台湾欧陆法律体系以及台湾受美国法影响的情况,认为台湾的司法实务传统保守,有时理论非常先进,司法实务却脱离实际。最后,他以台湾环境法发展契机作为代结论,期待创造出台湾本土化的法律体系。

李启家教授对报告内容做了精彩的点评和归纳总结。指出大陆环境法律面临的困境其实与台湾的情况大致相当。他借用边沁的话说,要理解法律,先要理解其缺陷。李启家教授归纳了五点体会,一是法律的进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修正、完善和补充;二是要学习这种沿历史脉络并结合文化、传统、理念分析问题的方法;三要从法律价值取向上理解环境法的发展;四要强调法的应用性;五要强调法的本土性。秦天宝教授总结指出,陈慈阳教授在短时间内介绍了台湾整个法治的发展状况,立意高远,构思独特,内容深入浅出。

据悉,珞珈环境法讲堂(Luojia Lecture Series on Environmental Law),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系列学术讲座。讲堂秉承“法理与实务兼顾、权威与前沿并重”的宗旨,邀请国(境)内外环境法学理论权威和实务精英对环境法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精彩演讲。本次陈慈阳先生的讲座,是珞珈环境法讲坛2015年的第一讲。

本次讲座的录音稿将在整理并得到主讲人审阅后,另文刊发。

供稿人:何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