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环境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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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文教授作客珞珈环境法讲坛 畅谈“中国法研究与写作”
2017-02-04 1158 次

2015年11月11日下午,珞珈环境法讲坛第十二讲开讲。本次讲坛邀请到了荷兰伊拉斯谟鹿特丹大学法学院教授、伊拉斯谟中国法中心主任李玉文教授,她为大家做了一场题为“中国法研究与写作:给青年学子进一言”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参加此次讲坛的有环境法研究所以及法学院其他专业的部分师生。 李玉文教授首先就为什么要在海外研究中国法这一问题做了合理的分析,认为中国自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的成果是非常大的,其规模的扩张以及对世界范围相关领域的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正是因此,导致了国际上很多国家开始从事对中国法的研究。她接着详尽介绍了研究中国法的主体,其中之一便是西方的学术界,西方对中国正处于法治社会的转型期颇感兴趣,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大对中国法的研究领域。第二类研究机构是外国律师事务所,第三类是政府政策制定者以及国内较大的NGO组织,并将中外研究者的学术分析侧重点做了对比。 随后李玉文教授详细介绍了研究中国法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学术分析方法、比较的方法、法律技术层面上的方法以及实证研究方法,其中学术分析方法是西方法学研究的最普遍的研究方法,并讲到一个学者应该学会独立思考,批判地看待社会现象。接着,李玉文教授对中国法学者承担的学术和社会责任做了介绍,她认为中国法研究学者应当信仰法律,应当比一般职业人员具有更高的社会责任感,要深入研究法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找出改善的合理方案。 最后,李玉文教授就博士论文的选题以及写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博士论文的选题首先需与自身的兴趣结合起来,其次最好是在硕士论文的基础再给予深入研究,接着得考虑选题方向是否符合自身未来的就业发展,最后选题需是学科领域比较前沿的话题。另外,在论文的写作方面应遵循从知识到分析再到创新的思路。与会师生随后也与李玉文教授进行了积极的提问与交流。

主讲人简介: 李玉文教授(Professor Yuwen Li)是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教授、伊拉斯姆斯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荷兰中国法协会主席,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国际法学博士。自2001年起,李玉文教授获荷兰驻华大使馆的资助,参与承办了一系列与中国机构合作的项目,对中国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务员就与法治相关的各种问题进行培训。李玉文教授创立的伊拉斯姆斯中国法研究中心是中国和欧洲法学比较研究的重要学术机构,这一中心的成立对于中国和荷兰乃至欧盟的法学学术交流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推广了荷兰的中国法教学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