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下午两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所35周年系列学术活动暨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二十六讲、珞珈环境法茶座第十回在法学院325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坛暨茶座邀请到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王曦教授。 王曦教授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培养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1984年-2002年在环境法研究所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和副所长(基地副主任)。他也是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主要创建人之一。他为大家奉献了一场题为“《环保法》修订研究:回顾与总结”的精彩报告。
本次活动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副所长李启家教授、柯坚教授、罗吉副教授、所长助理胡斌老师以及全所博士生、硕士生也参加了此次讲座。苏州大学朱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侯佳儒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竺效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徐以祥教授、吉林大学王小钢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王彬辉教授、中南大学陈海嵩教授、华中农业大学裴敬伟副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冯嘉副教授、江南大学薄晓波副教授、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郭红燕博士、王璇博士等参加了讲座。参加讲座的还有在汉兄弟院校的部分师生及律师。
王曦教授的讲座对《环保法》修订的萌芽阶段、探索阶段、应用阶段对其做了精致的脉络梳理。首先,王曦教授指出此次修订的回顾与总结主要是对其个人研究的心得、过程的回顾,目的是温故知新、希望可以起到承前启后的效用。他以自身求学任教的时间为分界点回顾了分别在武汉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时对环境法律的研究思路,细述了《环保法》修订的萌芽阶段、探索与初步形成阶段的尝试与研究,并提出了预期结果。其中王曦教授指出《环保法》的修订要以地方政府作为突破口,从现实出发提出对策,抓住修订机遇、弥补漏洞;要从战略视角上看待多元治理模式,识别和完善《环保法》的特殊功能,深刻认识《环保法》对我国环保事业的基本保障作用和其在环保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作用,提高我国环境法对环保事业的保障水平。最后,在《环保法》的应用阶段,王曦教授再次阐释了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职能,突出强调了中共中央党代会的报告的重要性,同时就是否借鉴美国经验在新政治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点上研究我国的环境法律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对“环保主体互动法制保障论”、“环境治理概念模型”等观察工具与思维框架谈了谈自身感想。 互动环节中,参加讲座的专家学者纷纷对王曦教授的报告内容分享了各自的心得与感想。大家普遍认为,王曦教授作为环境法学者孜孜以求,在学术研究上始终有所坚持、保持着理想情怀,使人感触良多。王曦教授也与在座师生就预防原则下环境治理体系中的政府角色、政府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
秦天宝教授在总结中指出,王曦教授这样对个人研究的过程与心得进行梳理其实是一次学术思想史的自我整理,难能可贵;他邀请王曦老师方便的时候常回来坐坐。 整场活动现场座无虚席,学术氛围浓厚。学生们普遍反映,王老师儒雅博学,整场讲座娓娓道来,大家享受了一次学术盛宴。最后,本次讲坛与茶座在热烈融洽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