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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2-07 2057 次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1】9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武汉大学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年6月23日——2011年7月15日。

二、评选对象

原则上仅限于2010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及科研潜力特别突出的2009级硕博连读生。如推荐具有优博论文培育潜质的2009级博士研究生参评,需由本人递交承诺书,保证在校内至少还有两年学习研究时间(即在2013年6月以后毕业),并由导师和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报名方式

申报人向培养单位递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及其他申报材料(见附件二)。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 - 2011年6月29日。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2011年6月30日 - 2011年7月5日)

各培养单位根据初评标准推荐候选人进入复评。原则上各培养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有国家重点学科且每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5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可推荐2~3名候选人且需排序。各培养单位在7月5日前集中把候选人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206室王老师处。

(二)复评 (2011年7月6日-7月10日)

将候选人材料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医科、工科信息学科三组,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评标准,评出相应名额的候选人进入终评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终评 (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

将候选人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医科、工科信息学科三组分别举行答辩会,由专家评审组根据终评标准评选出武汉大学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共二十名。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将上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下文后,学校与获奖者签订《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协议》(见附件三),并下拨三万元科研资助经费。

五、相关要求

1、所有报名者需认真阅读《评选办法》和《资助协议》,了解相关要求后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报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10份,可复印)和其他申报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进入复评时提交材料同上。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为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也可视为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或译著)、所获专利、学术奖励等应该标明署名名次。所有科研成果均以见刊或证书为准。

3、科研成果须注明是否为何种刊物收录、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的级别。

4、各申报人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我校博士研究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促进自主创新,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广泛宣传,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培养处王老师(研究生院206室)

联系电话:68752651 电子邮件:wangpeng@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表.doc

附件2: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3: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