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研究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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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水”范畴的环境治理价值
2018-07-02 2865 次

“虚拟水”范畴的环境治理价值

欧俊*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陕西 西安 710049)

摘要:环境治理需要注意水问题的研究。“虚拟水”是指在农业或工业产品以及服务的生产过程中被使用的水资源。“虚拟水”提供了更加柔和的路径来解决环境治理中的公平效率问题。“虚拟水”能够促进环境权、水人权等法价值的实现以及推进环境影响评价、生态补偿、环境许可等环境法制度的完善。“虚拟水”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及供给“自由选择”路径,促进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虚拟水”看到了事物的复杂因果联系并谨慎的对它们加以利用。

关键词:“虚拟水”;环境治理;公平效率;法治;公众参与

一、引言

水是重要的生态环境要素,具有资源、生态等意义上的多重价值,环境治理离不开水问题[1]的探讨。水问题是特定历史语境下的产物,可归到现代性的范畴[2]。水问题的因应,“一体化治理”(Integrated Governance)是一个逐渐得到广泛认同的理想范式。“治理”是区别于传统“管理”的另一种逻辑或路径。治理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在国家层面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主导模式的一种不满上;这种模式,在19世纪50-70年代的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和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十分盛行。[1]796 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由联合国、欧盟、有关国家政府、其它组织等资助)的界定,治理是许多管理公共事务的方式(包括个人和机构的以及公共和私人的)的总和;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其冲突的或者多元的利益可能得到调和,并且合作的行动可能被采取;其包括被授予强制服从权力的正式机构和制度,以及人们和机构既同意也认识到是为他们利益的非正式安排。[2]2 “善治”是治理的“理想类型”,其有参与、共识导向、战略远景、回应、效用和效率、可归责、透明、公平、法治等要求。[3]3 环境问题或者更为具象的水问题,根本上讲是治理与善治的问题。

传统环境问题及水问题治理的研究和实践遇到了许多瓶颈。环境系统和人类社会拥有相当的复杂性,而环境治理建立在前述复杂性的充分认识基础上。对“水”的认识,传统上多囿于水的自然属性,缺乏一种广泛综合的在自然与人类社会互动关系中考察的视角。水的生命周期,能够在人类社会中继续延续,这一观点对解决我们环境/水治理中的许多问题意义重大。国际学术界进行的“能-水关联”、“食物-水关联”等研究,体现了上述观念上的突破。“虚拟水”(Virtual Water)概念的提出,是人们为解决水危机(资源意义上),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其将水、食物、产品、服务、贸易等联系起来,提供了一个经济体如何获得水安全的分析框架。本文从“虚拟水”概念的语义分析入手,在厘清其内涵和外延基础上,探讨其在环境治理(水治理)中的应用价值,以期对相关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二、“虚拟水”范畴的语义分析

生产产品和服务一般情况下都需要使用水资源,因此,“虚拟水”即是指在农业或工业产品以及服务的生产过程中被使用的水资源。[4]13 “虚拟水”这一“理想类型”,是分析水资源配置及相关政治、经济、生态等问题的重要工具。一般认为,“虚拟水”概念由英国学者托尼•艾伦(Tony Allan)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引入[3]。“虚拟水”概念的提出到被广泛接受并应用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在艾伦提出“虚拟水”概念之前,其曾使用过“内含水”(Embedded Water)一词以指被包含在产品(如粮食)中的水,但是该词并未引起水资源管理界的注意;相反,“虚拟水”的提出则产生了迅速的影响,其容易被理解且人们乐意将其作为一个有用的比喻说法予以接受。[5]111 “虚拟水”最初主要应用于“水-食物关联”(Water-Food Nexus)的分析框架中,人们观察到农作物生产的供水曾经以及现在仍是主导性的用水方式,因此,将内涵在农产品或者农作物生产中所使用的水称作“虚拟水”。[6] 随着认识的深入,“虚拟水”的外延不断拓展,涵盖到了其它领域(如工业和服务)。

任何概念都是在一定语境下产生和使用的,“虚拟水”也不例外。寻求“水安全”以及“资源最优配置”,是“虚拟水”概念提出最为重要的话语背景。水赤字(Water deficit)是许多经济体面临的重大问题,找到合适的路径实现稀缺水资源的最优配置十分重要。“虚拟水”提供了一条经济的可量化的分析路径。从供给侧分析,如果一个地区水资源十分匮乏(综合考虑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用水等),出口水资源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就不具有经济理性。从需求侧分析,实现水平衡可以考虑输入“虚拟水”(通过贸易体系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即进口水资源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全面理解“虚拟水”还要注意其的几个同义词和派生词。人们曾在不同语境下使用过“内含水”(Embedded Water)、“外生水”(Exogenous Water)、“水-食物-贸易关联”(Water-Food-Trade Nexus)、“水足迹”(Water Footprint)等来表达“在生产产品和服务中消耗的水”相近似的理念。同时,由“虚拟水”概念还衍生出了“虚拟水含量”(Virtual Water Content)[4]、“虚拟水贸易”(Virtual Water Trade)[5]、“虚拟水流动”(Virtual Water Flow)[6]等一系列概念,它们有各自独特的使用情景。

深刻理解“虚拟水”还要结合其它维度来考察。从经济学的视角看,有学者指出“虚拟水”是“固有的经济概念”[7]135,甚至“虚拟水”概念的提出者艾伦也认为“虚拟水”是“比较优势理论的产物”,他们依据的主要理论有“比较优势理论”、“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或称资源禀赋理论)”及“新贸易理论”等。从“虚拟水”的来源看,有学者区分了“绿水虚拟水”和“蓝水虚拟水”[7],并认为它们面临的机会成本不同(一般情况下绿水“虚拟水”拥有相对较低的机会成本)。[8]241 “虚拟水”是一个“经济上无形,政治上缄默”(Economically Invisible and Politically Silent)的话语,这使其具备了为水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培育政策话语的许多优势。“虚拟水”概念动态地链接了水、生产、贸易等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诸多环节,其在解决水危机、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地缘危机、自由贸易等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虚拟水”范畴对环境治理的价值

环境治理的推进离不开基本范畴、理念上的突破。“水”是重要的环境要素,是环境治理分析中的重要范畴。对“水”的全面认识决定着环境政策工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虚拟水”范畴的应用,现在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或者水资源管理领域,而在环境生态领域则较为少见。从环境善治的要求看,“虚拟水”可以在许多问题的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以下维度进行简要分析。

(一)“虚拟水”与环境治理的公平效率问题

经济与环境之间的二律悖反问题,是环境治理不得不面对的困境。“水”既是经济的也是生态环境的,虽然二者都可欲但是之间却有着矛盾。如何处理上述矛盾,做到治理的公平效率,需要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从生态视角看,“虚拟水”意味着促进实施一种更为软化的自然资源管理路径,并且将生产重新定向于那些自然资源条件与效率及可持续最匹配的区域。[9]3对“虚拟水”进行适当、必要的控制和利用(如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水密集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出口,或者进口水密集型产品和服务以缓解生态环境压力等)对环境治理意义重大。“虚拟水”的调控能够缓解一个国家/地区内部的水资源压力并且为更高价值位阶的用水(如居民家庭使用、工业使用、生态环境保育使用等)保存水资源。精准的“虚拟水”调控措施,一方面能够使水资源富裕地区合理开发其水资源(避免不合理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满足水资源缺乏地区各种用水需求(如调入“虚拟水”可以释放部分蓝水和绿水以满足生态环境保育、居民生活等用水)。

公平如果意味着人们拥有改善和维系他们福祉的机会,效率如果意味着资源的最佳利用,那么“虚拟水”则很好地表达了上述语义。“虚拟水”依赖自由的经济体系(一种平权结构),强调计量蕴含在产品和服务中的耗水量及通过平等的经济交换(贸易)来实现各自的比较优势,其供给了一种温和而有效率的利益实现方式。环境污染破坏是一种负外部性,而这种负外部性内部化的方法有基于政府(庇古进路)和市场(科斯进路)的两种模式。基于政府的模式通常指征收环境税费,“虚拟水”的提出可以为环境税费的设计提供重要参考。基于市场的模式通常指通过明晰产权和市场交易的方式使污染负外部性内部化,然而,这会面临产权难以界定以及界权成本的问题,“虚拟水”的提出为克服上述难题提供了路径。正如前文所述,“虚拟水”这一概念最初仅用于观察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领域,但是随着工业生产以及消费的扩大,导致的水消耗(水污染本质也可归到水消耗范畴)和相关问题已不可同日而语,将“虚拟水”的分析思维、路径应用到这些新领域,对解决新问题十分有意义,对推进环境治理的公正效率不无裨益。

(二)虚拟水与环境治理的法治问题

法治有众多的维度,“虚拟水”这一概念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分析框架,能够为环境治理的法治提供重要启示和推动。法治的内核是其精神旨归,环境治理的法治以“环境正义”为精神旨归。关于“环境正义”的界定众说纷纭(如有从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参与正义等视角的分析)[10]4,但是从外延上看,其包括环境权、水人权[8]、代际公平等内容。从环境权(人们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的角度看,“虚拟水”的提出能够使人们比较客观的观察到水在自然系统以及人类经济社会系统中的消耗及流动,以及通过合适的路径选择(如贸易、政府监管等),来实现水生产效率提升、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生态环境保育等目的。从水人权的角度看,“虚拟水”的提出丰富和便利了人们的用水保障,人们生活的直接用水需求(如饮用)往往较少,而间接用水或者替代性用水需求则较大(如生产食物、提供服务);“虚拟水”的管理、调配,不仅能够保障直接用水供应(如释放大量蓝水),而且能够缓解、解决间接用水压力。

“虚拟水”对促进环境治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意义重大。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看,“虚拟水”的提出使相关规划、项目的评价更加科学、精准,通过“虚拟水”含量及流动的分析,拓展了评价的维度/视角(不限于客观自然系统)以及丰富了避免/救济措施。从生态补偿制度视角看,“虚拟水”的提出对破解计算生态环境贡献/价值及补偿的路径方式创新难题意义重大(例如在特定情形下可考虑调入“虚拟水”进行补偿)。从环境许可制度看,“虚拟水”可以为其提供“合法性”(Justification)支撑(如计算某时某地“虚拟水”的最大可承受量而对相关开发行为/权利进行解禁)。“虚拟水”理念“经济上的不可见,政治上的缄默”,十分契合环境治理与善治的理念(强调去政治化、多中心平权结构、互动协同等),在环境监测、环境税费、环境规划等其它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上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三)虚拟水与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问题

公众参与是环境治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制度。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其是支撑政治决策合法性及提升政策制定过程质量和形成民意支持的重要路径。[11]65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公众可能扮演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和普通公民监督者的角色,因此,公众参与是多面向多维度的。治理与法治意义上的公众参与,是一种尊重既定价值判断及秩序,避免民粹化、泛政治化方式基础上的有序必要参与。公众参与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公众只有在了解、知悉并理解了充分的信息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且合乎理性的行为。“虚拟水”含量及其流动是重要的水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供给,能够使公众对自身的生产、消费以及权益维护活动产生更直观、全面、理性的认识。基于“虚拟水”而衍生出的“水足迹”范式即是很好的例证。“水足迹”是一种消耗性和退化性水使用方式的测量[9],一件产品中的“水足迹”即是产品生产全部流程中的水使用量总和;“水足迹”概念在水管理领域引入了供给链(Supply-Chain)思想并对人类水消费和水调配之间的联系分析十分有用。[12]565 “水足迹”提供了一个透明机制,使公众更能清晰的感知、追溯水资源的消费、流动,推动水治理的公众参与。随着治理与善治理念的推行,“自由选择”成为环境治理中的重要逻辑,公众可以通过购买、绿色消费、社会运动等路径/机制广泛参与环境治理,“虚拟水”的提出对上述公众参与路径/机制有形塑和促进作用。

四、结语

环境治理是一个有着特定话语体系和机制的复杂范式。推进环境治理的进化,需要在理念、概念、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虚拟水”既是一个概念,也是一个分析路径/框架,其在环境治理中的意义重大并有待进一步研究、阐释。水是一个复杂的事物,其在自然中能够资生万物,在社会中能带来广泛的效用,因此,研究它需要广泛的视角,既要了解自然的属性、规律,也要了解人类社会运行的机制、逻辑。“虚拟水”是产品和服务生产过程中被使用的水资源,虽然如有的学者所言此时的水已经被转化,贸易的是货物本身,但是如果抛弃简单、孤立、静止的看问题方式,“虚拟水”这一观察极具价值。因为,其看到了事物中的复杂因果联系,并且对它们谨慎的加以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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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Hoekstra A Y. A critique on the water-scarcity weighted water footprint in LCA[J]. Ecological Indicators, 2016, (66): 564-57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ZD05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4JZD022)。

作者简介:欧俊(1987-),男,汉族,四川资阳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能源资源法律治理及相关国际法与比较法问题研究。

[1] 这里的水问题是最为广义上的,包括与水相关的一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问题。

[2] 水问题(失衡的关系的外化)是人类异化的发展方式的结果;特别是在近现代,生产消费的急剧扩大,造成了广泛而深重的水危机。

[3] 详细提出过程请参见艾伦的两篇重要会议论文。See Allan J A. Fortunately there are substitutes for water otherwise our hydro-political futures would be impossible[A].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gineering Advisers Conference. Priorities for Water Resources Allocation and Management[C]. London: Overseas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 1993: 13-26; Allan J A. Overall perspectives on countries and regions[A]. Rogers P, Lydon P. Water in the Arab World: Perspectives and Prognoses[C].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65-100.

[4] 其是一个用以计算实际上被用于生产一种产品和服务的水量的指标。

[5] 指国际贸易产品中内含的水资源数量。

[6] 指由于产品贸易水资源量实际上从一地到另一地的流动。

[7] 绿水也称作土壤水,是指由降水所形成的并储存于土壤中能被植物所利用的水。蓝水是指河流、湖泊、蓄水层中等的水。

[8] 水人权赋予人人能为个人和家庭生活得到充足、安全、可接受、便于汲取、价格上负担得起的水的权利。参见胡德胜. 水人权: 人权法上的水权[J]. 河北法学, 2006, 24(5): 17-24.

[9] 其包括消耗性水足迹(Consumptive WF)和退化性水足迹(Degradative WF)。消耗性水足迹包括绿色部分(涉及雨水消费)和蓝色部分(涉及地表水或地下水消费)。退化性水足迹,又称灰水足迹,指被用来吸纳进入水体污染物的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