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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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对策
2017-02-12 784 次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对策 郑 颖* 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一种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加以限制的贸易保护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中规定:“任何国家都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至认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这就意味着绿色壁垒的设置具有合法性。绿色壁垒以其外表的合法性和内在的隐蔽性,成为继关税壁垒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贸易壁垒。 一、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和特征 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议,国际贸易朝着自由化方向发展,一些原有的贸易保护措施逐渐弱化甚至消失,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不断减少,但是在新的条件下,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为主的绿色壁垒则随之而起。一些发达国家出于保护环境、国家安全、动植物安全、公众健康、防止欺诈等目的,凭借自身先进的环保技术,通过提高环境标准阻碍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筑器起绿色壁垒,将环境保护作为服务于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新武器。 (一)从目前的国际贸易实践看,常见的绿色壁垒主要有下述几种形式: 1. 单边主义 一国对其内部及外部的商务活动单方面制定法律、标准,并加以实施; 2. 境外裁决权 依据某一项法条,一国有权对发生在本国之外的活动加以裁决。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 国与墨西哥之间的金枪鱼--海豚事件。 3. 国家环境法律、法规 例如GATT(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与健康的环境措施。这些规定为发达国家筑起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 4. 多边环境措施 不少国家利用国家间缔结的环境条约、公约的某些条款建立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二)绿色壁垒的主要特征 1. 绿色壁垒具有合理性和隐蔽性 绿色保护主义的口号是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其口号顺应世界发展潮流。世贸组织目前虽无专门的环保协定,但世贸组织众多协定中包含大量有关绿色条款。与其他非关税壁垒不同,有关的国际贸易立法并没有在法律上对它加以明确禁止,所以绿色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和隐蔽性。 2. 绿色壁垒保护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绿色壁垒保护的内容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那些需达到一定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工业制成品也产生巨大压力。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富有极大的挑战性。 3. 绿色壁垒具有拉动性 严格的环境标准与环境要求是绿色壁垒的主要内涵,冲破壁垒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实施清洁生产等一系列措施。有时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紧急发展,重新整合。 绿色壁垒最根本的特征是在贸易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导致某些达不到进口国要求的产品被拒之门外。这种环境保护措施犹如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增添了新的障碍;另一方面也能起到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作用。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绿色壁垒大多来源于国际环境公约、WTO协议中的环境条款、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绿色标志制度、进口国国内环境与贸易法规、进口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等环境保护措施。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往往严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壁垒保护内容上的广泛性,保护方式上的隐蔽性特点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贸易的限制和歧视,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经济上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绿色壁垒会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 (一)对产品出口范围和竞争力的影响 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东盟、台湾省、韩国等,对它们的出口份额约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是世贸组织成员和环境委员会委员,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经济和技术优势,以保护本国和本地区的环境为借口,制定一系列苛刻的技术标准,这将给我国的产品出口造成极大的压力,使我国产品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绿色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这一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测试、检验、认证等费用都会使出口成本增加,使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受到很大影响。一些传统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将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劣势。 (二)对环保产业的影响 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实施必然会对环保行业产生影响,它不仅会拓展本国新的环保产业领域、促进本国环保产业的发展,而且也将影响到环保产品的国际交流和贸易。日益严格的环保法规和环境标准使我国大多数低技术、低附加值的环保产品出口越来越困难,而我国环保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一时又难以生产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使我国环保产品出口面临困境。我国环保企业对进口国的环保法规信息不灵,各国环保法规和环境标准又有很大差别,这给我国环保产业的出口贸易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三)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借环保之名实行单方面的贸易制裁,以一些过高过严的的环境标准,限制我国商品的进口。由于对环境标准规定理解的不一致而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呈递增之势。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是发达国家,其环保技术和标准大致接近。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将来自区域外的产品排斥在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不断加强,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环境问题而产生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 三、对策和建议 据联合国统计,我国约有包括农产品在内的74亿美元出口商品因绿色壁垒受阻。作为WTO成员国,在国际贸易中如何应对日益苛刻的绿色壁垒,以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提高涉外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我国外贸行业对优化商品结构、市场多元化和名牌商标战略比较重视,但在环保方面却大多认识滞后,发展战略中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没有意识到绿色壁垒对外经贸的影响,结果使一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处于竞争劣势。因此,外贸企业必须调整对外经贸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在制定外经贸发展战略时,统筹规划对外经贸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积极实施ISO14000和环境标志认证,加快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的步伐 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括环境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评估、环境行为评价等若干方面,是将环境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原材料、能源、工艺设备、生产、安全、审计等各项目管理之中的自愿性标准。实施环境标志就是对一种产品进行全过程环保控制,从而使产品从原料生产到回收利用全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是企业突破绿色壁垒,走向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目前全球已有近万家企业获得了ISO14000认证,而我国只有200多家。国内企业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就必须实施 ISO14000管理,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缩小与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的差距。 (三)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环境技术合作,签署有关环境标准相互承认的协议 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无论是环境技术还是环境管理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要在短期内达到发达国家严格的环境标准是不现实。因此,我们应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促进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环境技术合作,结合我国现有的环境技术、管理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通过与主要贸易伙伴进行双边谈判争取签署相互承认协议,减少因为环境标准的不同 形成的贸易壁垒。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应积极参加国际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各种活动,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的立场,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争取公正、合理的权益,提高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地位,减少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我国应加强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的联系,交流处理贸易与环境方面的经验,总结教训。乌拉圭回合作出的《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中也包含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我们可以利用相关的一些条款和国际组织的协议,联合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壁垒而采取歧视政策。我国要拓展国际市场,实现出口贸易伙伴国的多元化。我国应扩大向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开苛刻的贸易壁垒,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另一方面可以减缓来自发达国家的市场压力,降低风险。 (五)灵活调整海外投资政策 我国应鼓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国内生产企业到发达国家投资办厂,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充分享受与东道国相同的自由流通便利,越过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日益猖獗的贸易保护主义的严峻挑战,发展海外直接投资,不仅可因生产和销售的国际化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而且还可以避免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