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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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
2017-02-12 511 次

论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 江伟钰* 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与环境法律和政策中一个重要问题。其表现如下:一是一些重要的国际环境条约规定以贸易限制作为实现环境目标的重要手段;二是一国国内法律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或环境标准,往往对该国或其他国家的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贸易摩擦或贸易冲突有时会影响到自由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如何使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 自由贸易与环境资源的不协调现象 经济全球化促进自由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如果无视经济全球化进程,就会影响本国的经济发展。自由贸易的互通有无、互惠互利对各国持续发展都有好处。然而,由于南北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自由贸易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冲突日益增多。如1991年美国和墨西哥的“金枪鱼——海豚争端案”。由于在东太平洋的热带海域捕捞金枪鱼常会同时捕获海豚,美国渔民和在美国海域内捕鱼的人使用特定的捕鱼方法以减少对海豚的捕获。美国政府对那些在捕鱼时捕获海豚的数量超过美国捕鱼量1.25倍的国家(包括墨西哥),禁止进口其金枪鱼及其产品。1991年1月,墨西哥援引关贸总协定第23条第2款,要求缔约国全体成立一个解决争端的专家组,以考虑美国的法令是否符合关贸总协定的要求。最后,专家组指出,美国的限制措施作为一种国内规章,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的要求。笔者认为,美国国内法不适用解决国际争端这一点是正确的,但保护海豚和金枪鱼的举措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我们不能只引用自由贸易原则而否认可持续发展原则。 (一)实行环境标志,限制自由贸易 1987年德国最先开始实行产品环境标志制度。从1988年起,加拿大、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实行绿色标志制度。1993年7月,欧共体(欧盟)正式推出绿色环境标志,要求进入欧洲市场的产品,必须申请欧共体的环境标志。1995年5月,欧盟各国对输入的产品实行更严厉的环境保护标志制度,要求对产品的原料来源、制造过程、运输、仓储、包装、消费、回收及最低处理等各环节作出8项环境影响评估;废弃物、土壤污染、水质污染、噪音、能源消耗、生态影响等,对其中的每一项都要评分,然后再根据总分决定是否以给证书。欧共体的这一环保措施对自由贸易原则可能有所损害,也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但从长远利益来看,有利于提高世界各国人民的环保意识和身体健康水平,对于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利用自由贸易,转移污染企业 据有关资料统计,日本企业为避免承担本国高昂的环保成本,将60%以上的高污染产业转移到东南亚地区和拉丁美洲;美国也有39%的“肮脏产业”转嫁到发展中国家。如1984年12月,印度博帕尔农药厂的毒气泄漏事件,导致50万人中毒,20万人受到严重伤害,2500多人被毒气夺去生命。这是一起典型的跨国公司实施双重环境安全标准造成的公害事件。博帕尔农药厂是1969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开设的一家专门生产农药和杀虫剂的分厂(联合碳化物印度公司)。据《印度时报》记载,该公司在引进的安全装置、设备及控制系统的标准均低于在美国本土上的标准,这是导致这次环境公害事件的主要原因。 (三)转移污染产品 发达国家对待有毒农药、杀虫剂产品的态度是唯利是图、嫁祸于人。如美国法律早就禁止在国内使用涕灭威、有机氯杀虫剂、杀虫眯、阿尔德林等有毒杀虫剂。但是,按照美国法律规定,企业生产和出口这些有毒产品是合法的。1991年-1994年,美国向10个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出口2600万吨有毒杀虫剂。氯丹和七氯这两种杀虫剂在美国和其他50个国家都被禁止使用,但洛杉矶一家瓦尔西科公司,照样生产并向15个热带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出口这两种产品。其原因在于,美国政府允许企业追求合法的高额利润,但限制环境污染,而污染转移到这些国家后,有毒农药的生产和使用都变成合法行为。对生产和使用国来说,污染环境是难免的。 (四)转移有害废弃物 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统计,工业发达国家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占全球产生量的95%。1986年-1988年,有350万吨有害废物运往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有毒废料输出国,每年要向境外倾倒200万吨左右的有毒废料。德国承认,每年要运送60万吨以上的危险废物到外国。英国一家尼法略格技术集团向塞拉利昂提供2500万美元,换取把有毒废物运到该国处理的权利。1993年以来,我国海关分别在南京、珠海、厦门、上海、福建、海口等省市相继查获以加工废塑料名义进口的“洋垃圾”。仅1995年6月-8月,中国海关就查处各种“洋垃圾”9起,达1850吨。 二、 利用自由贸易掠夺战略资源 据美国人口专家统计;美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5%,消耗商业能源为全世界的25%,人均消耗量为第三世界人均消耗量的30倍-40倍,相当于147个孟加拉国人均或422个埃塞俄比亚人的消耗量。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席伊丽莎白·多德斯韦尔女士指出:“全球资源绝大多数被富国消耗了。占全球30%的人口要消耗地球每年70%的产出”。富国过度消耗资源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世界上许多重要资源,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食品等,西方发达国家几乎全靠进口。它们储存自己的资源,消耗别人的资源,维护本国环境,损害他国环境。 (一)进口他国资源,储备本国资源 许多发达国家不开发利用本国资源而以各种方式取得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造成这些国家境内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调。如日本的木材消费量居世界第6位,但其森林覆盖率达68%,仅次于芬兰,居世界第2位。日本为优化本国的生态环境,采取少砍伐本国森林多进口木材的政策,每年要从东南亚、拉丁美洲热带雨林国家进口数千万至一亿立方米木材,其贸易量占该项世界贸易量的52%。正是这种损人利己政策,导致数十年来发达国家森林资源的不断上升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热带雨林国家)森林资源的退化衰竭。到20世纪末,约有150万平方公里的热带雨林将从地球上消失。热带雨林的减少加剧了厄尔尼诺现象,导致部分地区洪水暴涨,泛滥成灾;部分地区干旱少雨,农作物大面积绝收。生态环境的恶化与发达国家掠夺他国资源有直接的关系。 (二)不择手段掠夺他国资源 1994年初,某国的植物学家从我国云南偷走国家二级保护珍稀植物红豆杉枝叶标本。据说我国云南红豆杉的紫杉醇(抗癌新药)含量居世界第一,约为万分之一,而其他地区的红豆杉的紫杉醇含量在万分之零点五以下。美国是最早研究并提取紫杉醇的国家,享有生产紫杉醇针剂(1克紫杉醇约600美元)专利权的是美国的BMS公司。可是,美国为保护自己这一珍贵植物资源,法律规定不允许BMS公司利用国内原料。因而,该公司将原料药生产基地设在印度,专门低价收购我国红豆杉树皮并以边贸名义偷运出境。这种非法走私对我国的红豆杉资源造成毁灭性破坏。《世界自然宪章》“一般原则”规定:应尊重大自然,不应损害大自然的基本过程;地球上的遗传活力不得加以损害;不论野生或家养,各种生命都必须至少维持其足以生存繁衍的数量,为此目的应该保障必要的生存环境。从这一点看,美国是违背《世界自然宪章》“一般原则”的。 《世界自然宪章》规定:要求在规划和进行社会经济发展活动时,应适当考虑到养护自然是这些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把《世界自然宪章》的各项原则列入每个国家的以及国际统一的法律中,并予以实行;应提供必要的资金、计划和行政机构以实现养护大自然的目的。由此可见,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自由贸易,掠夺别国自然资源的做法,是完全违背《世界自然宪章》精神。热带雨林的急剧减少,许多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的减少,都与西方发达国家掠夺别国自然资源有关。 三、 人类征服自然 自然报复人类 由于一味地追求贸易扩大,资金积累,工业化的大规模发展式和生活式造成全球环境的迅速恶化,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如土地、水和大气正因此受到很大威胁,从而产生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如空气污染、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淡水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等。人类本身是大自然的产物,离开这个特定的环境就难以生存。人类不同于一般动物,人类具有创造能力和思维能力,人类发明工具,创造机器,改造自然。现在,人类在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和人类文明的同时,也破坏生态环境。人类征服自然,自然报复人类。现在环境污染无处不在,即使南极的企鹅、北极苔原地带的驯鹿体内都发现有难以降解的有害农药DDT的残余。这些环境污染都与人类过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发达国家极度扩大贸易额、增加剧毒产品的产量和种类、进行核武器实验有关。1997年20世纪最为强烈的厄尔尼诺现象,给世界一些地区造成巨大灾难。如1998年初,我国长江流域气候反常,春季下起大雪,北方旱情严重。新疆、宁夏等地发生特大沙尘暴,部分省市发生严重病虫害。东海、南海发生特大赤湖。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由此可见,我国是厄尔尼诺现象的严重受害国之一。 现在,世界性环境问题主要有:(1)资源与洪水问题。资源包括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草原资源、耕地、矿产资源等。森林资源,特别是热带森林遭到严重破坏,如不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再过数十年,世界上的热带森林资源将被毁灭贻尽,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对于湿地资源,人类认识一直有偏见。认为湿地是荒漠之地,是宝贵资源的浪费。所以,围湖、围海垦荒的事件不断发生。土地资源的不断减少,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使粮食发生短缺。水土流失,土壤的沙化、盐碱化、荒漠化以及沙漠干旱将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矿产资源迅速减少,在生产力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也维持不了多少年。随着人口的增加,淡水的需求量也急剧增加,缺水城市将进一步增多。(2)人口和粮食问题。现在世界人口达60亿,其中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人口增加最多,这些国家几乎有1/3的人营养不足。如果人口继续增加,粮食和食品供应将出现大范围的短缺现象。(3)环境污染和城市综合问题严重。城市交通堵塞、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热岛效应等危害严重。保护环境、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即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的明智选择。 四、 促进自由贸易和可持续发展的协调发展 国际社会要求各国的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它们应采取或实施“(乙)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和“(庚)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笔者认为,为环境目的而采取的贸易政策措施不应该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任意或无理歧视的手段或伪装的限制。应该避免在进口国管辖范围以外单方面采取对付环境挑战的行动。解决跨国界或全球性环境问题的环境措施应尽可能以国际协调一致为基础。各国行使其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时必须依据其环境政策和按照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职责。各国应在适当情形下个别或联合采取一切符合《海洋法公约》要求的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 为此目的,按照其能力使用其所掌握的最切实可行的方法,并应在这方面尽力协调它们的政策。各国应遵守《对贸易的技术性障碍的协定》和《适用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的协定》有关规定,如各国在制定技术性规章或采取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时,应遵守现有的国际标准。如果一国采取的措施符合有关的国际标准,它们将被认定符合关贸总协定的要求。如果一国要采取的措施超过国际标准,那么该国必须表明,有关的国际标准“例如由于根本性的气候或地理因素或根本性的技术问题,对于实现所要追求的合理目标而言是无效的或不合适的方法”。一国只有在“有科学上的理由”的情况下,才能超越有关的国际标准。马拉喀什会议还制定一份《环境与贸易工作规划》,由世贸组织中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负责实施。由此可见,各国的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必须协调一致或者环保措施先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对此,笔者提出下列建议,以供决策时参考。 (一)遵守国际规定和标准 各国进行自由贸易时,必须严格执行国际标准,从产品的生产原料、制造过程、运输仓储、回收处理及对本国和邻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各方面都要按照国际标准;各国的国内立法要在本国内外贸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与环境保护国际标准相一致的法律法规;环境立法较强的国家,自由贸易应与关贸总协定的规定一致;环境立法较弱的国家要进入世界自由贸易领域,必须修改国内法,使国内法与国际标准一致。 (二)国家间加强相互协作 自由贸易中蕴藏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因素这是客观存在的。发达国家在世界自由贸易中占有巨大的优势,一直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和资源环境而使自由贸易带来的黄金财富流入自己的国家。发展中国家始终处于贫困落后状态。对此,发达国家有责任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经济援助和技术援助。 (1) 将知识、技术、人才和设备转让给发展中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减轻经济、贸易、就业、环境的压力,实现南北合作,共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 立即停止污染企业、污染产品、有毒废弃物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帮助发展中国家改造落后设备和工艺,发展环保产业和高新技术。凡是产品符合绿色产品技术要求的,应无偿给予“绿色标志”,逐步使这些国家参与国际贸易和自由竞争。 (3) 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科教卫生事业,提高全民素质和教育水平,培养大批各种专业人才。发展中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口,发展教育,特别是要消灭文盲、半文盲。教育全体公民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及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五、 严格控制世界贸易各个环节 保证可持续发展顺利进行 严格控制有害产品的输出和输入。在自由贸易过程中,各国应自觉对进出口产品实行严格管理,不允许有破坏他国环境的产品输出;也不允许有对本国造成危害的产品输入。这是国际贸易的公平对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对造成危害本国或危害他国的生产或产品,应分别承担国际责任。 严格控制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是自由贸易中重要的环节,包括国际铁路运输、国际航空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及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等。除遵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国际货协》、《国际货约》、《华沙公约》、《瓜达拉哈拉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外,还应有对损害环境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禁止运输或减少运输。 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方面,对运输有害环境的产品或物质(包括废物转移)除按货物运输方式确定选用的险别外,还应适当增加环境污染险的内容和较高的此项保险费,以保障出险后对周围环境的补偿和理赔。 六、 发挥区域性国际组织的职能作用,促进自由贸易和可持续发展 区域性国际组织不仅具有维持地区和平与解决争端的职能,还有促进和调整本区域内社会、经济合作的职能以及在本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职能。《联合国宪章》第8章确认区域组织的法律地位,其职能是以区域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持续发展,但其活动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各大洲主要的区域组织有:美洲国家组织、非洲统一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欧洲联盟等。在可持续发展与自由贸易中,许多区域组织(如欧盟)制定严格的贸易与环境一致的政策,不但有利于本区域内的国家严格执行“贸易环境的统一”,而且对进入本区域进行贸易的国家也提出相应严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