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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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关于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环境政策的影响
2017-02-12 512 次

WTO关于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环境政策的影响 韩利琳* 摘要:WTO关于环境标志议题达成的共识对协调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评价了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为中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的基础作用,系统分析了WTO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的影响,提出了完善中国环境标志制度,促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环境标志 WTO 信息权 绿色产品 贸易保护主义 绿色壁垒 随着公众对环境意识日益提高,70年代末国际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标志实体,即生态标志或环境标志。环境标志制度成为国际环境法中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或生态标志,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一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指标或规定,向有关自愿申请者颁发以表明其产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标志获得者可将此标志印在所申请的产品及其包装上。它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或服务与其它同类产品或服务相比,从开发、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到处置的整个过程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 环境标志是实现公众环境信息权的重要途径,它为消费者提供了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产品信息,促使生产厂商通过设计和开发对环境有益的产品进行保护和污染控制。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决定了各国环境立法朝着同样的目标、采用同样的方法和手段来对付它。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产品的环境标志越来越被看作是一种重要的市场手段,用来补充环境保护方面的强制性的法律和规章。世贸组织(WTO)关于环境标志议题的探讨,正是协调贸易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促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WTO关于环境标志议题 (一)WTO关于环境标志提出的背景及其内容 关贸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s on Tariff and Trade, GATT)早在1973年东京回合谈判中,有关环境保护问题首次提出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守则》中。但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对贸易的重大影响。 由于国际环保协议与各国的环保法规均可能影响贸易的流通,WTO的成员希望在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及透明化的原则下,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同时达到保护环境与生态的目的。在该组织设立协议的前言中,明确指出:“缔约方在处理它们的贸易与经济关系方面,应当基于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与有效需求,扩大货物与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同时按照持续发展的目标使世界资源得到最优惠利用,并以与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成员的各方需要相适应的方式,求得既保护和保存环境,又增强保护和保存环境手段。”在永续发展的目标下,达成世界资源最适当运用,寻求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道路。 1993年12月15日乌垃圭回合谈判委员会作出了一项《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在此决定中制定了一项工作计划,要求弄清贸易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促进持续发展。在1994年4月15日举行的马垃哈什部长会议上,又决定在WTO内建立专门机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CTE),并明确了委员会的授权范围以及首先需要探讨和解决的贸易与环境问题,其中(b)与产品有关并以环境为目的的要求,包括标准和技术规则、包装、标签及在循环之间的关系。 设计良好的环保标志产品能有效的达成环境保护目的,可以鼓励绿色产品的开发,CTE注意到在二十一世纪议程中第四章中鼓励使用环保标志,以协助消费者在消费时作出环保的消费决定,但CTE亦关切环保标志所造成的贸易影响。环保标志讨论到目前为止,会员国对于下列原则已初步达成共识。 1.以环境为目的的贸易措施透明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 On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的透明化规定是CTE讨论环保标志透明化的基础。该协议规定涉及一切产品的技术管理条例、测试、认证以及技术标准、包装、标签等,承认各缔约方为了保护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和环境,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但只以保护所需的程度为限,不应成为多边贸易的障碍。鼓励各缔约方采用国际标准,但不要求因而改变其保护水平。会员认为无论是自发性或强制性的环境标志,是政府或民间所经营的环境标志,因环境标志制定机构亦属于标准制定机构之一,且环境标志中如涉及与产品相关之程序及产制方法(product-related processes and production methods),则应遵循TBT规范及其良好作业典范。此外假如为强制性的标志,则应通知WTO秘书处,以转知其它会员。如为自发性的标志,则应提供标准制定的工作计划,每年至少提报两次。增进透明化不仅可降低贸易的障碍,并且可促成其环境目标之达成。 2.关于多边贸易体制的争端解决的相等性及相互承认。依据联合国关于环境规划署对于环境相等性及相互承认的定义,相等性(equivalency)为顾及不同国家特殊的环境状况,当相同的环境保护目标能以不同的方法达成时,一国同意接受不同国家的标准并授预环境标志。相等性可适用于并未具有环保标志的出口国与具有环保标志进口国间的贸易,只要进口国认为出口国的产品符合进口国的环保标志规范时,则出口国可获得相等之进口国环保标志。此外相等性的概念可延伸至相互承认,当两个国家同时具有环保标志制度时,相等性则可作为相互承认的基础。不仅在环保标志议题上,在技术性贸易障碍协议之谈判中,WTO会员均表赞成会员间标准互相调和,进行标准的相互承认。 3.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由于环境措施对各国,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准入的影响,以及取消贸易限制和扭曲后所带来是环境利益。发展中国家因经济、技术水平不够发达,会员国应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给发展中国家以资金、技术协助。并且给发展中国家参与其它国家环境标志的制定过程提供机会。 (二)WTO环境标志议题的重大意义 世界贸易组织环境标志议题对协调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由的国际贸易与永续发展,在许多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实施良好的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不仅给整体环境带来益处,促进经济发展,并且可以达成永续发展的目标。 1.WTO环境标志议题的透明化是实现公众环境信息权的重要途径。透明化给所有利益相关者均等参与环境保护机会,增进透明化不仅可降低贸易的障碍,并且可促成其环境目标的实现。 2.WTO环境标志议题为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促进环保产品的市场通路奠定基础。生态标志的使用,使生产厂家通过设计和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有益产品,在保护环境和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作用。同时,协助消费者在消费时作出对环保产品的消费决定,有利于环保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贸易自由化。 3.WTO环境标志议题对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有着重要意义。发展中国家因经济、技术水平不够发达,国际贸易中环保标志可能会成为发展中国家新的贸易壁垒,但同时,也会成为发展中国家提高产品环境标准的动力。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都倾向于较高的环境标准。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出于对自身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关心,人们对绿色的环保产品已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兴趣。对此,发展中国家公民的关心程度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公民。因此,从原则上来说,即使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不愿意在贸易中采用较低的环保标准,使自己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受冷落。 4.WTO环境标志议题有利于调整国内产业结构和进出口结构。过去的污染密集型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环境恶化为代价的。世界贸易组织环境标志议题有利发展中国家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出口比较优势产品,并且调整本国产业结构。 二、中国贸易的环境保护政策 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迅速,平均年增长率为8%-9%,贸易额逐年上升。我国的主要市场都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我国外贸额90%以上是同WTO成员发生的,而这些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高,标准严,这对中国产品进入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制度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要求而受到间接影响。据我国外经贸部门估计,由于发达国家环境标志的广泛使用,将影响我国40亿美元商品的出口。 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为保障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为增加中国贸易出口量,提高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以1972年派代表团参加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起点。1983年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将环境保护规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中国的环境政策建设主要致力于:建立环境标准和法规、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与之相配套的环境保护政策有: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限期治理政策等,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制度。 1978年以来,国家加快环境立法的速度。至今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与之相配套的自然资源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法、地方环境保护条例,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形成有机统一的法律整体。到1998年为止,我国已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6部环境法律和10部相关资源法律。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法规34项;地方环境保护、资源管理法规1020多件;制定了427项各类国家环境污染标准,作为评价环境质量和执行环境保护法的科学依据;加入和签署了国际环境保护条约20多项,进一步充实了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内容。 9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严重制约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社会对传统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思。1992年联合国专门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会议制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中国未来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提出全过程控制的思想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采用清洁的能源,少废、无废的清洁生产过程和对环境无害的清洁产品。它是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持续运用、整体预防的环境保护战略,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全过程控制要求通过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工艺和完善管理,使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量减少到最小。它强调在工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能源、原材料配置最优化,废物量最小化,环境效益最大化。 中国于1993年起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制定了管理办法,并公布了环境标志图形。到现在,共发布了44项环境标志产品的技术要求,全国共有500多个产品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由于我国环境标志制度刚刚起步,产品种类少,远远不能满足对外贸易的需要,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环境标志产品的种类,加快认证速度。 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认证工作,推动了以环境管理为核心的企事业全面管理。1996年,国际化组织颁布首批5项ISO14000标准后,我国即开始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国家认证制度。认证领域包括工业企业、服务行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多种类型 。目前,已有382个企业和组织通过了认证。认证数量居世界第15位,亚洲第4位。苏州新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称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 三、WTO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的影响 (一)WTO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贸易市场通路的影响 影响贸易市场通路的因素很多,其中产品质量是贸易自由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环境标志制度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但在国际贸易中成为贸易保护主义者设置贸易壁垒的一种有力武器。由于一些产品因申请环保标志的成本过高或产品包装不合格而影响其在市场贸易中的竞争力,这种负面影响对世贸组织关于非歧视性原则和国民待遇提出了挑战。 WTO环境标志议题同时也有利于中国提高产品质量和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有重要影响。中国成为WTO的成员国,这不仅意味着中国要受到WTO的有关贸易规则的约束,同时也将在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及透明化的原则下,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外资直接投资在贸易中将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等引入中国市场,从而带动中国产品质量的提高,增强中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二)WTO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影响 实施环境标志制度的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更多地考虑获得环保标志的产品,从而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标志的使用影响改变消费者的市场消费行为,也可促使制造商产生出更多的有益于环境的产品,生产厂家通过设计和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有益产品,在保护环境和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作用,有利于环保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贸易自由化。同时由于部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制定草率,会造成负面的贸易效果,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WTO环境标志议题有利于于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环境成本的内在化,要求实施合理的环境标准和污染者付费原则,将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的开支,反映在企业营运的成本与产品价格上,既可以减轻对环境的破坏,又可以避免隐藏环境成本与生态倾销(Eco-dumping)问题的争议。 (三)WTO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标准体系制定的影响 目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环境管理的主要措施有:推行ISO14000,开展环境标志认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开发绿色产品,建立绿色包装体系,对进口商品进行检验和检疫等等,这些环境管理措施将促进农业向生态农业方向发展,促进工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促进出口企业树立环境质量观念,降低对环境对环境的危害,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国际贸易中加强环境管理,也意味着保护了环境,节约了资金,有利于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WTO环境标志议题对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WTO环境标志议题将会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一些出口产品受贸易 影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环境标准达不到进口国的要求。如食品农药残留量的严格限定;陶瓷产品含铅量的限定;皮革产品中氯苯酚残留量的严格限定。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优先购买进出口绿色产品,出口比较优势产品,中国加入WTO总体污染水平基准污染水平将会逐年下降。 四、完善中国环境标志制度,促进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 WTO是各国与国际经济体系联系与合作的重要桥梁,参加WTO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渠道之一。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和必然趋势,这就意味着成员国在经济活动中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些规则约束。环境标志被称之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它将推动中国环境产品和环境技术的更新与创新,推动外资直接进入中国的环境产业,促使中国环境产业加速改革,按市场规律运行,提高竞争力。使那些有广泛适用性、具有中国知识产权的环境技术和设施扩展到环境背景相似的发展中国家,而且一些以中国资源特点为背景的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甚至在发达国家中也将会有较高的竞争力,环境产业将成为中国贸易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驱动力量。完善中国环境标志制度,促进我国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增强中国产品在贸易中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对策: 1.制定可持续发展贸易政策。可持续发展的贸易政策是增强中国在国际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基础。经济增长离不开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开发和利用,但决不能以恶性“透支”为代价。可持续发展的贸易政策要求既能保持贸易额适度增长,又能保证环境质量。 2.加强进出口贸易的环境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密集污染企业,培养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严格禁止进口有毒有害的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和放射性废物,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提高产品竞争力。 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适应绿色消费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开发有益于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绿色产品,发展绿色产业,并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准。 3.加强对出口产品进行环境标准的认证立法制度完善。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绿色产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促进技术法规、标准、认证认可检验工作的协调统一。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施全程管理及检测,确保绿色产品的标准和质量,积极促进产品向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打通产品的“绿色通道”。 4.加强国际合作,重视区域性环境标志标准。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家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及要求往往超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我们应利用多边贸易体制,充分发挥贸易大国的作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能承受的国际环保标准,或者在一些国际标准中附加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受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世界一体化,不仅是经济一体化,而且是环境一体化,因为生物圈只有一个而且不可分割。可持续发展是保护生物圈的重要手段,没有世界所有国家的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不可想象的。欧共体是重要的国际性区域性组织,也是我国主要的贸易对象之一,欧共体环境政策比较完善,对中国环境政策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主要参考资料 1. 叶汝求:《环境与贸易》,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 2. 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3. 夏友富: 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爱护, 世界经济,1996(7) 4.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DS58/AB/R 12Ocoober1998 (98-3899) 5. United States-Import Prohibition Of Certain Shrimp And Products AB-1998-4 6.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he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7. The WTO As The Legal Foundation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Relations: Current Status And Options For The Next Decade, by Richard Blackhurst 8. 周宏春:论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1997(6) 9. 蒋勇,左玉辉: 关于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几点认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2000(4) 10. 朱德明:“入世”对环境保护和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其对策措施,环境导报 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