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文章 > 会议论文 > 2010年研究会论文集 > 正文
略论我国西部地区绿色食品开发的法律保障途径
2017-02-12 494 次

略论我国西部地区绿色食品开发的法律保障途径 田其云* 摘要:我国西部地区应抓住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根据自身的环境资源优势大力开发绿色食品,科学规划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加强地方立法,依法规范绿色食品清洁生产过程,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在规范化研究和推广高科技绿色食品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在依法对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和质量的监测、检验等监督管理下,创优质高效绿色食品品牌以跻身国际贸易市场,增强西部地区出口创汇能力。 关键词:西部地区 绿色食品 地方立法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逐步取消以往的配额、许可证、关税等贸易壁垒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以环保、消费安全为由,凭借其自身的科技和经济优势,不断强化进口商品的检验标准和认证规则,这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最隐蔽、也最难对付的利用环保之名来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外贸出口行业、出口总量、出口市场范围、出口的增长速度、出口成本、出口效益等方面均已产生较大冲击。与此同时,相应的绿色食品由于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或限制使用化学肥料、农药等,无污染、无公害,而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绿色食品越来越引起国际市场的重视和青睐,其价格可均高于普通同类食品的50%~200%。我国西部地区工农业发展相对落后,环境污染程度较低,加之水土流失严重,年复一年的径流冲刷、土壤侵蚀,土壤中毒害物质存量也减少,具备发展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基础。我国已加入WTO,面对国际贸易竞争,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形式下,西部地区要注重发展绿色食品,建设绿色食品开发工程,围绕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监测、市场运行、科研推广等方面的协调,在不断完善地方立法的保障下,逐步形成绿色食品开发工程整体。 一、规划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我国西部地区地处内陆、远离沿海口岸,在大宗货物以海运出口贸易方面确实不利,但西部地区确与越南、缅甸、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蒙古、俄罗斯、阿富汗、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克什米尔等15个国家和地区毗邻,有许多陆路口岸,长期以来,西部地区与这些毗邻国家和地区之间有经常性边境贸易往来,为西部地区发展绿色食品对外贸易提供了区位优势。   我国西部地区光热资源丰富,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太阳辐射量为5000MJ/(m2·a)-6490MJ/(m2·a),比同纬度的华北和东北地区多620MJ/(m2·a)-840MJ/(m2·a),比长江中下游地区多1250MJ/(m2·a)-2090MJ/(m2·a),这为特色果品等绿色食品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此外,我国西部地区土地、森林、草原等资源丰富,为开发系列化绿色食品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目前,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县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尚处于自发和分散状态,由于技术水平低、营销网络不健全,地方政府得力措施不够,保障手段缺乏等因素制约,绿色食品生产低水平重建,发展失度,布局不合理而无序竞争,缺乏专业化协作,无法形成规模优势、整体优势、集约经营优势,整体规模效益差。对此,西部地区绿色食品开发需要在认真分析市场和自然资源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各具优势、各具特色、各具规模的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如新疆和甘肃河西走廊内绿洲农业区具备丰富的光热资源,昼夜温差大,有利于瓜类和果品的生产及其糖分的积累,瓜果着色浓、颜色艳、品质好,为充分发挥这一优越自然条件,经充分调研、规划、组建了新疆、河西走廊瓜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瓜果生产,开发了哈密瓜、吐鲁番葡萄、河西白兰瓜等许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优质瓜果品种。西部地区土地资源丰富,但气候干旱、土壤贫瘠,规划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时也需注重杂粮、杂豆、薯类等耐瘠薄、耐旱的农作物布局,组建杂粮、杂豆绿色生产基地。此外,尚需围绕农、林、牧等各行业因地制宜地规划、组建各具特色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二、完善绿色食品开发的地方立法 组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应是我国西部地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绿色食品生产是环保文化在农业清洁生产中的集中体现,代表了农业发展的方向和潮流,以此为突破口,实现绿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环保生态产业等二、三产业发展,以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实施多层次加工,产供销一条龙,使西部地区农业生产跻身国内外市场,确立效益型农业的新模式。绿色食品生产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督机制,质量管理贯穿始终,各地有关绿色产品法规、生产标准和监管体系等法律保障急待完善和出台,依法保障绿色食品开发顺利进行。   首先,完善对绿色食品生产过程的地方立法,规范绿色食品清洁生产过程。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安全无污染的生产过程是绿色食品的基本保证,必须重视环保理念,减少甚至杜绝农药、化肥、污水对绿色食品的污染,但同时在提高产量和防治病虫害中又不得不使用化肥、农药,解决这对矛盾仅靠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个人去自发地盲目地摸索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绿色食品清洁生产过程的立法调研,总结生产实践中、科研领域、试验田地中有关绿色食品高效益无污染清洁生产的成功经验,通过地方立法以限制化肥、农药的使用以及污水灌溉,引导、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农民自觉地采用清洁生产过程,生产无污染的绿色食品。节水灌溉、合理施肥、限量使用农药以期获得优质高产农产品的生产实践不少,如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于陕西省长武县王东沟开展的沟坡地苹果优质丰产栽培技术体系的研究与推广,其中节水灌溉技术体系为采用草穴肥水式灌溉,并于萌芽期、座果期、幼果膨大期、芽前膨大期等不同时期定量灌溉,根据偏旱年份、一般年份、丰水年份实行不同的定量多次灌溉;量化施肥技术体系,根据幼树期、初果期、盛果期量化施肥,并在果实采收后、萌芽前后、花芽分化、果实膨大等不同生活时期定量追施各类化肥,并根据初花期、末花期等时期定量喷施肥料以保花保果,加强营养,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采用物理、生物学防治,尽量减少施用化学药剂,选用无菌双层三色果袋提高果面光洁度和着色等,其生产的红富士苹果和泰冠苹果被评为陕西省优质水果金奖,先后于1997、1999年被评为陕西省优质苹果生产示范基地。类似这样的试验和实践还有很多,对其清洁生产过程进行调研,归纳总结,完全有可能在西部各地出台绿色食品节水灌溉合理施肥用药,实现清洁生产的绿色食品清洁生产操作规范。   其次,加强研究制定绿色食品的地方质量标准。强制性技术标准是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西部地区各地政府需要跟踪研究绿色食品的国际标准和世界各国的先进标准,针对贸易出口的国家和地区,结合本地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绿色食品地方质量标准,以保障绿色食品打破绿色贸易壁垒,出口创汇。地方立法围绕绿色技术、绿色环境、绿色包装、绿色卫生检疫等范围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质量标准体系,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和农民运用标准组织绿色食品生产,把质量标准贯穿于产前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选用,产中的载培、饲养等技术规程,产后的加工、包装和产品质量检验,把绿色食品生产的全过程纳入规范的轨道,实现绿色食品的优质化,使其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达到限量标准,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最后,立法规范绿色食品科研及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绿色食品是高科技的物化,要求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来解决食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利用高科技手段治理、预防有害自然环境出现,绿色食品所使用的优良品种、生物复合肥料、高效低毒少残留农药、以及其它生产资料的遗传基因、生物工程等都与高科技密切联系,从而保证整个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乃至动植物遗传工程都得到有效地控制,防止污染。将绿色食品科研及其科技成果与生产实践联结的过程中,各地政府组织科研机构研发、宣传推广科研成果是关键性的环节,这仍需要各地政府通过立法来规范:①通过立法来规范各地建立健全从省级到县级的绿色食品科研机构,与各地农业大专院校形成绿色食品科研网络;健全和完善以乡镇农村推广机构为主体、村农民技术员为依托的绿色食品科研推广服务体系,规范管理科研网络与服务体系,将其有机地依法结合起来。②通过立法来规范经营绿色食品优良品种、生物复合肥料、化肥、农药、以及其它生产资料等的公司、种子站、农机站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规范管理绿色食品高科技产品的经营行为。③通过立法来规范完善县级和乡镇的植保机构,规范以生态学防治绿色食品病虫害的专业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病虫害防治的生物学方法。④通过立法来规范“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盈亏与共、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加速绿色食品产业化进程,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组织生产、加工、运销,引导农民走上联合与合作,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加快投入绿色食品生产的资金周转和循环,提高资金增值率,从而大幅度提高绿色食品的总体效益和农民收入。⑤通过立法来规范建立绿色食品信息网络,规范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绿色农业数字模拟研究,建立绿色食品资源、生态和生物系统的生产和生长模型;规范管理利用遥感技术对绿色农业空间布局、信息采集与处理的研究,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规范管理利用电子信息高新技术、通过办公计算机对绿色农业的田间作业机械下达管理信息和进行故障诊断,实现将农业装备智能控制;规范管理利用互联网进行绿色农业技术指导与咨询,实施绿色食品的网上交易;规范管理利用先进的传感与处理技术,快速获取绿色农业环境信息,并处理成地理信息图形,纳入GIS系统支持管理决策。⑥通过立法来规范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国际合作开发绿色食品。 三、强化对绿色食品开发的监督管理   我国西部地区具备发展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资源优势,在开发绿色食品过程中,为保护清洁的农业环境,落实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规划,严格依法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范及绿色食品高科技的推广应用,西部地区各地必须形成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管理、监测体系,从省到县应设立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农业环保站、环境监测站等监测部门,将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体系逐步向县级、乡镇延伸,设立面向农村基层、面向市场的检测机构,全方位开展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实行定点监测和跟踪检查。   在对绿色食品生产的监测、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中,一要注意层层落实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规划,保证绿色食品可持续开发;二要突出对绿色食品安全生产指标的监测,如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三要重点对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农机及零配件等产品质量以及绿色食品质量进行抽查,检测;四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进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定点监测。   为进一步保证绿色食品质量,推出优质高效品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西部地区各地政府还需重视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工作。由各省环保部门对绿色食品开发基地的土壤、大气和水质进行环境监测,由指定的权威食品检测机构随机抽样化验绿色食品,确认符合绿色食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此标志是由农业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专用权受国家商标法保护。西部地区各地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管理,一是密切与工商、技术监督、司法部门协调配合进行定期打假;二是在辖区内经常检查,坚持长期打假;三是在各绿色食品销售商场建立举报网点或建立举报热线,做到及时打假。通过打击假冒伪劣绿色食品,依法防止其泛滥而侵害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