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1984级硕士研究生、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先生返校回珈。
秦天宝所长和胡斌副所长对丁祖年所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他介绍了环境法研究所近些年的发展情况,特别是在理论研究和咨政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在胡斌副所长的陪同下,丁祖年先生参观游览了校园,重新走过当年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勾起了对母校诸多美好的回忆。丁祖年先生深情回忆了他在武大求学期间的师生情和同学情,表示一直都很关注武大和环境法研究所的发展,对研究所近些年的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研究所加强立法教学、立法研究以及加强与浙江省人大的双向交流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丁祖年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1984级硕士研究生,在韩德培教授和刘经旺教授的指导下撰写了题为《中国自然保护区立法若干问题探讨》的硕士论文,并年顺利通过答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他是我国最早研究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学者之一。丁祖年1987年硕士毕业后分配至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历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并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和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
据悉,丁祖年先生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邹清平、原深圳市法制办处长、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曹叠云律师等我所1984级硕士生均已成长为卓有建树的实务专家,在不同的岗位上为我国法治建设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