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致力于中国环境法治建设,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加强理论界与实务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融合,2015年11月21日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会员大学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南民族大学承办,学术研讨会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问题研究”。来自湖北省高校、科研机构、环境资源管理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工作者100多人参加了会议。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杜群教授、罗吉副教授、李广兵副教授和博士生、硕士生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所友吕忠梅教授、高利红教授、邱秋教授、余耀军副教授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段晓红教授主持,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段超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郑青副检察长、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等先后致辞。吕忠梅会长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请辞会长,经省法学会批复、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改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为会长。湖北省法学会郑青副会长宣读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优秀学术论文获奖名单,本次会议共评出的5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2篇最佳交流奖和5个最佳组织单位。武汉大学张文松等的14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和优秀奖,武汉大学获最佳组织单位奖。 在主题报告在李广兵副教授、邱秋教授的主持下分两个阶段进行,吕忠梅教授作了《环境与健康保护制度——学习新< 环境保护法>第39条》、杜群教授作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法走向的思考》、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处刘文洁处长作了《武汉治理大气污染的实践:现状、挑战与制度问题的思考》、中南民族大学廖华副教授作了《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法律思考》的报告,与会代表与主题报告人进行了讨论互动。 最后,会议在中国地质大学黄德林教授主持下举行了闭幕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罗吉副教授致闭幕词,她代表研究会再次感谢吕忠梅会长对研究会成立和发展的贡献,对各位获奖的同学表示祝贺,认为在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下,本次会议内容丰富,发言讨论热烈,进行得充实有序,举办得圆满、成功!衷心感谢中南民族大会会务人员、研究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广大会员的努力工作和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