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义教授应邀赴东欧三国进行学术访问
应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宪法法院、最高仲裁法院、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工作者联盟和波兰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及华沙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青林为团长的中国法学代表团一行六人于6月12日至6月23日对上述三国进行了访问。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王树义教授应邀参加了代表团,并且是代表团中唯一的高校代表和主要专家。这是王树义教授半年多时间以来第二次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代表团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去年11月王树义教授曾作为中国法学代表团的主要专家对法国、德国和奥地利三国进行了学术访问。
本次访问期间,王树义教授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共和国和波兰的法律界同仁就环境立法、环境权入宪、环境权的实现与保障、环境纠纷的解决机制、司法机关在生态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此外,王树义教授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院长就两院合作,其中包括学生、教师交流、联合办学术会议等达成了初步协议。 相关链接 中国法学会 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访问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 应俄罗斯最高经济法院、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和波兰华沙大学的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率代表团一行6人于2007年6月12日至23日对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进行了友好访问。这次访问受到外方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得到了我驻外使领馆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不仅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俄、中白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友好关系,开辟了中波法学合作的新渠道,而且宣传和扩大了中国法学、法律界在国外的影响,达到了配合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加深中外法学、法律界同行间的相互了解,增进中俄、中白、中波友谊的目的,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出访的基本情况 出访期间,代表团先后访问了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俄罗斯联邦西北区仲裁法院、白俄罗斯最高法院、白俄罗斯总检察院、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院、波兰宪法法院、波兰最高法院和华沙大学法学院。俄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斯特列科佐夫•盖奥尔耶维奇、俄联邦最高仲裁法院副院长伊莱娜•瓦丽亚维纳、俄罗斯联邦西北区仲裁法院院长伊格尔•斯特列洛夫、白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瓦连京•苏卡洛、白总检察长彼得•米克拉舍维奇、白最高经济法院院长维克多•卡缅科夫、波兰宪法法院副院长亚努什•涅姆莱维奇、波最高法院院长莱赫•加尔多茨基、华沙大学法学院院长塔迪兹•托马泽维斯基分别会见了代表团一行。代表团团长李清林就加强法律法学交流与外方认真深入地进行了交换意见。李清林强调,法学法律交流是国际交流不可或缺的组织部分,建立法学法律交流平台,拓展法学法律交流途径,扩大法学法律领域合作,有助于加深相互了解,增进彼此友谊,为进一步促进双方在政治、经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提供法律支持,为推动国家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有效动力。代表团还应外方的要求,介绍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外方十分赞赏李清林的意见,对中国的法律制度、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文化表示了浓厚的兴趣,希望双方加强在法学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两国关系的发展做出贡献。 我驻上述三国使馆也对代表团的来访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代表团更好地了解外方情况,顺利完成出访任务提供了细致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二、出访的主要成果 (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中国法学会与俄罗斯、白俄罗斯法学、法律界的友好关系。双方全面回顾了中国法学会与俄罗斯、白俄罗斯法学、法律界交往的历程,十分珍视业已取得了成果,表示要抓住机遇,完善机制,扩大交流,为深化中俄、中白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友谊与合作,为促进国家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副院长伊莱娜•瓦丽亚维娜表示,俄联邦最高仲裁法院非常支持中俄双方互办“国家年”的交流方式,认为这有益于中俄两国进一步深化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希望中国法学会派团参加今年11月在符拉迪奥斯托克举办的中俄经济论坛,并在俄联邦最高仲裁法院院长与中国最高法院院长互访中提供协调和帮助。白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瓦连京•苏卡洛表示,虽然中国法学会代表团访问白俄罗斯的时间很短暂,但他们要以最大的热情和关注来接待来自中国的贵宾。他还高度评价了中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强调要加强中白法律法学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二)开拓了中国法学会与波兰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的新渠道。此次出访是我会代表团对波兰的首次访问。在访问过程中,我代表团与波兰的法学、法律组织进行了广泛接触,就开展中拉法学、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达成了广泛共识。经协商一致,代表团团长李清林代表中国法学会与华沙大学法学院院长塔迪兹•托马泽维斯基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以协议的方式建立了中波两国法学、法律界的固定交流机制,为双边今后开展务实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代表团还成功访问了波兰宪法法院和波兰最高法院。双方认为随着世界政治的多极化和经济的全球化,两国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不断加深,进一步扩大法学法律领域的交流十分必要。波兰宪法法院副院长亚努什•涅姆莱维奇和波最高法院院长莱赫•加尔多茨基均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表示钦佩,相信2008年北京奥运会一定会成功,同时强调要加强沟通和了解,促进合作,把得到新的知识不断应用于法律实践之中。 (三)三国积极表示派团参加中国法学会在西安举办的第二届“区域法律合作论坛”。为巩固第一届区域法律合作论坛的成果,中国法学会拟于今年8月在西安举办第二届“区域法律合作论坛”。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俄罗斯联邦西北区仲裁法院、白俄罗斯最高法院、白俄罗斯总检察院、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院、华沙大学法学院愉快地接受了李清林团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发出的邀请,表示将积极考虑派团与会,并期待着第二届论坛的成功召开。外方高度评价了第一届论坛所取得的成果,认为那是一次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议。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院院长维克多•卡缅科夫表示将在相关会议上向独联体国家推介参加这次论坛。华沙大学法学也表示把论坛邀请函通知波兰律师协会。波兰宪法法院、波兰最高法院也对我会发出的邀请表示感谢。 (四)对三国司法制度有了一个基本了解,并就一些共同关心的法学法律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外方简单介绍了本国司法制度,并请代表团参观了法院、检察院和波兰大学法学院。代表团对三国的宪法法院,仲裁法院、经济法院、最高法院、总检察院等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状况、任职条件、福利待遇等有了一个基本了解,同时代表团还就我国的司法改革、判决执行、死刑复核、审判监督、诉讼证据规范、诉讼费收支、生态环境法等方面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和看法。 (五)进一步提升了中国法学会在国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三国的法学法律界有着迫切与中国法学会交往的要求,希望更多地了解中国法学会的基本情况,代表团团长李清林详细介绍了中国法学会的历史沿革、性质、职能、机构设置、会员管理、对外交流、法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外方对中国法学会的工作特别是举办的几个区域性的国际法律论坛给予高度评价。白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瓦连京•苏卡洛说,中国法学会是一个很有威望的团体,法学会代表团为中白两国的高层互访奠定了基础。 三、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对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的法学交流,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学习和借鉴中国的发展经验,已成为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的共识。加强与该地区各国间的关系,应是我国法学法律界的一项重要任务。利用法学交流这一阵地,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对外法学交流,有利于宣传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所取得的最新成就,有利于了解和借鉴国外最新的法学理论和法制发展经验,有利于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为经贸、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加大对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的交往力度。白俄法律家联盟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组成,汇集着白俄罗斯法学、法律界的精华,是白俄最重要的法律团体。该联盟的主席是最高经济法院院长维克多•卡缅科夫,领导成员有宪法法院院长格里戈里•瓦西列维奇、最高法院院长瓦连京•苏卡洛、总检察长彼得•克拉舍维奇等,能为白俄罗斯决策层直接提供法律领域的咨询和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与该联盟的关系,为中白两国关系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