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19日,我所秦天宝副教授参加了在孟加拉首都达卡召开的“第五届全亚公益环境法大会”(5th All Asia Public Interest Environmental Law Conference)。
秦天宝副教授在大会上作了题为“里约后15年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进展:以《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暂行办法》为例”(Progres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Decision-Making in China 15 Years after Rio: Reflections on the Provisional Measures 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的主题发言,并回答了与会代表对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所提出的问题;同时,秦天宝副教授还主持了“中国与南亚以及东南亚各国的跨界环境法律行动”专题的讨论,其就跨界环境法律行动所提的多项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重视和会议的采纳。
全亚公益环境法大会始于1992年,每3-4年举行一届,其目的是为在亚洲各国从事公益环境法律研究与实务的人士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沟通的渠道。今年的会议是第五届,有来自亚洲10多个国家的40余名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