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5~17日,第二届长江论坛在湖南省长沙市隆重举行。第二届长江论坛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协办,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协会、中欧流域管理项目中央办公室、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赞助。 我所王树义教授应邀出席,并作题为《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呼唤新的立法——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法〉的初步思考》的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周强、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李干杰、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开幕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主持开幕式。来自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等部委,长江干流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2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政府、机构、组织和企业的400余位国内外代表出席论坛。 第二届长江论坛主题为“长江与洞庭湖”,以长江流域的水安全,即防洪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由高峰论坛和流域综合管理、健康河流、洞庭湖、中瑞防洪减灾、企业等五个分论坛组成,为期两天半。论坛旨在通过建立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高层对话、协调机制和学术研讨平台,落实科学发展观,平衡保护与发展,唱响“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的主旋律,倡导科学、文明、先进的河流文化,加强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推动长江流域的综合管理,保障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新社、中国水利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等30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对会议进行报道。 长江论坛每两年举行一次,由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轮流主办、承办。经论坛组委会决定,下一届长江论坛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主办。 相关报道: ———————————————————————————————————————http://news.sohu.com/20070418/n249508204.shtml 专家吁制订《长江法》遏制各地分割困局 2007年04月18日03:12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杨育才长沙报道昨天中午,为期3天的第二届“长江论坛”在长沙落下帷幕,有关长江保护的话题暂告一段落,但长江的治理和保护依然沉重。“缺乏统一的《长江法》,长江的水体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都难以得到根本解决。”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说。据悉,第三届“长江论坛”将在上海举行。 王树义说,目前和长江有关的法律法规有10部左右,包括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制定和实施,形成了“水利不上岸,环保不下水”的分割管理局面。 “长江也没有一个真正的代言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告诉记者。 王树义告诉记者,2006年,受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开始着手《长江法》的起草研究,王树义担任课题组组长。“目前《长江法》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已经确立,争取在3年内拿出初稿,早日进入国家立法程序。”王树义透露,一旦有了《长江法》,就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起诉企业违法排污,有效协调各部委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甚至是江南和江北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