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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十三 船舶废油回收的洞庭湖模式
2019-02-28 527 次

一 前言

随着石油类及其制品在人类生产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含油废水对水体的污染也在日益加剧,严重威胁着水生动植物和人类的健康。以船舶运输业为例,船舶在设备维修保养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废柴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等各种废油。一艘载重50吨的机船,每年会向水体排放超过50公斤的废油。1斤废油可污染1000吨清水,这相当于7个人一年的饮用水量。

事实上,废油经过回收利用可以作为燃料油继续使用,通过废油的回收利用一方面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可以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然而,国家目前对船舶的废油污染重视程度普遍不足,绝大多数地区没有建立船舶废油的回收机制。同时,法律对废油偷排的处罚力度过轻。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偷排者的威慑力较小。此外,环保执法人员也很难监督船舶的废油偷排。种种原因使得我国的船舶废油污染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面对船舶废油污染的困境,湖南省岳阳县渔民张建设为废油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创新模式。8年来,张建设在国家环保部和地方政府的资助和支持下,累计从洞庭湖过往船舶上回收废油900多吨,有力地保护了当地的水环境。这种由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的水环保模式具有良好的推广复制的价值。

二 事件经过

今年54岁的张建设是东洞庭湖边岳阳县的一位渔民,从事捕鱼20多年。在心痛洞庭湖的水质遭到污染的同时,他在思考是否可以在捕鱼的同时回收洞庭湖过往船只的废油,将废油回收利用,这样不仅可让洞庭湖免受油污之苦,同时废油回收在湖南是一个无人涉足的领域,应该也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张建设当过兵,军营练成的果断性格让他说干就干。2003年初,张建设得知南京一带有从事回收废弃机油的专业户,便打点行装只身来到南京。他以做小工的身份偷偷学习,一个月后领会了废油回收的工作原理。

回到岳阳,张建设分别向岳阳县政府和县环保局递交了开展废油回收业务的申请,碰巧的是,当时岳阳县环保局东洞庭湖环境监测管理所正在酝酿构思进行湖面污油治理的工作方案。

岳阳县东洞庭湖环境监测管理所所长刘雨明估计,东洞庭湖每年要接纳的废油在200吨左右,废油污染是洞庭湖的第二大污染源,仅次于湖边造纸企业的废水污染。有人自愿站出来从事废油回收工作,刘雨明求之不得,立即将情况向上级做了汇报,张建设的报告很快得到批准。

回收废油的工作于2003年下半年正式开始。张建设拿出自己的积蓄10万元,并借了3万多块,添置了两条船和相关设备,将两个在广东打工的儿子喊了回来。为了方便张建设顺利开展回收工作,有关部门同意其在船上喷上“中国环保”的字样。2007年1月,张建设还获得了湖南省第一个专业回收废弃机油的证照——危险废物品经营许可证。

回收废油分以下几步走:先确定有废油(一般是含有大量水分)的船只,然后将废油抽到废油回收船上,进行油水分离后将水排掉,再将分离了水的油卖给炼油厂。

回收废油进行一年后,张建设算了一笔账,前期投入的13万多块钱不算,这一年赚了一万多块。然而从第二年起,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张建设的烦恼随之而来。

2003年工作船只设备是新的,维修很少,但从第二年起,机器维修费用增大、油价提升给回收工作增添了许多成本。同时,第一年,张建设上门收废油时,船主基本上是不要他出钱的,因为船主们认为废油没人回收也是要倒到湖里,去;但从第二年起,很多船主认为张建设卖废油赚了钱,当他再去收废油时,不给钱或者礼物,船主们则宁愿将废油倒到湖里也不给张建设。不给自己废油,张建设也拿船主们没办法。于是,张建设再驾船出去回收废油时,船上总得摆上一些洗衣粉、肥皂,腰包里也得放一些现金。张建设记得,最多的一次,他给过一个船主1000元。一段时间下来,张建设不仅没有挣到钱,还欠了3万多块钱的账。

张建设介绍,他每年回收废油在100吨左右,每吨的收购成本为3000多元,卖给炼油厂是4000元每吨,收入是10万元,但一年下来,废油回收船的油费支出就超过5万元,人员工资和生活费开支超过两万,加上维修费、“意思费”,到头来或是所剩无几,或是人不敷出。无奈之下,张建设只得充分利用资源进行多元化生产,在回收废油的同时不仅捕鱼,还搞了一个新行当——捞废铁、潜水帮人打捞物品。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国家了解到张建设的事迹。2007年6月5日,张建设被评为全国十大绿色卫士,并在中南海受到了曾培炎副总理的接见。曾培炎副总理指示有关部门拨出资金,为张建设新打造一条回收废机油的专用船,支持他保护洞庭湖的水环境。新船的购置使得张建设大大提升了废油回收和捕鱼的能力,每年可以回收废油150多吨,并有望在2011年达到200吨。与此同时,张建设也和船主建立了固定的合作关系,船主只要有了废油就会电话通知张建设上门取油。目前张建设每年可以有5万多元的利润,从而保障了环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张建设并没有满足于此,他认为:单纯靠自己一条船开展这项工作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唤起所有人都来与污染洞庭湖的行为作斗争,而要唤起所有人的力量,莫过于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有力的执行。于是,他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写了一个“关于湖南内湖船舶废油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建议”,建议省政府或省环保部门出台一个《船舶污染管理条例》,强制性要求过往船只安装收集废油的装置,并且指定地点,强制性要求船主将废油交给相关废油回收人员,否则予以重罚。”他设想只要这样,废油对洞庭湖的污染才能得到根治。同时,张建设表示,他愿意作“船舶内河环境义务监察员”,以便更好地监督船舶老板及有关人员任意排污,保护好“母亲湖”水资源。

三 总结与思考

张建设的事迹为废油污染的解决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即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水环保工作,合作方式如下:

(1)地方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服务,将废油回收工作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废油的回收工作如果让政府来做,则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容易造成政府部门机构臃肿和低效。而民间自己来做,则往往由于回收成本、设备购置和维护成本较高而不可持续。因此,政府如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废油回收以外包的方式让民间来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回收者或机构,并给以相应的资金支持,则将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

(2)地方政府严格执法,要求过往船只安装收集废油的装置,并且指定地点,要求船主将废油交给相关废油回收人员。船只不配合废油回收,一方面导致废油偷排污染环境,另一方面回收者的回收成本较高,制约废油回收。因此,如果规定船只在指定地点将废油交给回收人员,一方面有效降低了成本,同时,政府还可以根据回收人员对每条船只的废油回收量来监督船只是否偷排废油,从而大大减低了执法的难度和成本。

(3)地方政府对废油回收者进行监管。地方政府将废油回收的具体工作交给社会力量,自身则可以承担监管者的角色,可以针对废油回收者进行定期抽查,监督其是否有效完成了回收工作。对于没有完成工作的回收者或回收机构,可以取消其回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