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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河及下游岷江水质异常事件案例分析
2018-05-09 392 次

2012年4月28日,成都市南河及下游岷江水质出现异常,对下游群众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事件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污染源排查,24小时加密应急监测,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确保了当地环境和下游地区的饮用水源的安全。

文/芮永峰 朱辉

案例背景

2012年4月28日11时14分,成都市新津县环保局接到该县永商镇村民关于南河邛崃至新津段水质呈黄色并伴有刺激异味的举报,随即报告该县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环保局随后向四川省环保厅报告。四川省环保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核实事件情况,调遣应急人员会同成都市环保局现场组织拦截吸附,并组织成都、眉山、乐山等地加密开展应急监测,要求及时消除污染,确保当地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南河水质异常点距新津县城约13公里(南河至新津县城后汇人岷江,入岷江前设有拦水闸,于枯水期拦截大部分南河水进入通济堰用于农灌),距成都、眉山交界断面约23公里,下游眉山市岷江河段长约103公里,南河水质异常点下游及岷江眉山境内无饮用水源取水点,但在岷江下游约150公里处乐山市境内有饮用水源取水点。此次突发环境事件事发点地理位置虽然比较敏感,但由于处置科学及时,未造成水生物死亡,未影响当地群众生活和下游地区饮用水源地安全。

事件发生后,成都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查明特征污染物为环戊二烯。根据特征污染物,成都市环保局立即组织水质异常点位上游及南河支流沿岸的邛崃、新津两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查,迅速查明该事件系上游邛崃市新立凯帝化工有限公司员工非法倾倒真空冷凝液所致。经查,邛崃市新立凯帝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李显伦擅自将约50公斤真空反冲罐内冷凝液倾倒至企业附近的仁和沟渠内,废水经仁和沟渠流人斜江河,汇人南河,因南河河段坑洼较多,污染物一度在此汇集,从而导致河面呈现黄色并伴刺激异味。

应急处置

统一指挥,积极应对

在确认污染因子并查明事件原因后,四川省环保厅前方工作组现场指导当地政府迅速制定处置方案,向相关地方环保部门连夜发布了应对指令,对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一是成都邛崃市、新津县采取拦截吸附措施,务求将污染水质拦截在成都境内;二是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南河下游相关断面加密监测;三是眉山市环保局在下游加强警戒巡查,做好应急准备。相关单位随即按照部署,迅速落实有关工作。4月28日起,成都市环保局与邛崃市、新津县政府在南河事发点下游组织群众,使用稻草、吸油毡等应急物资筑起三道拦截坝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吸附。眉山市环保局在通济堰两道设闸处放置稻草做好拦截准备。同时,眉山市、乐山市环保局安排人员沿下游岷江河段开展警戒排查。

加密监测,科学研判

按照四川省环保厅的安排部署,自4月28日起,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事发地下游通济堰余石桥、通济堰姜石桥、通济堰朱大塘桥(沿通济堰而下)、南河董坝子、彭山岷江大桥、眉山岷江二桥、悦来渡口(沿岷江而下)等断面水质开展了应急监测。同时,按照四川省环保厅领导要求,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动便携式监测装备协助眉山市、乐山市对下游岷江段面水样进行了GC/MS定性扫描分析。分析结果显示,自4月29日22时开始至应急终止,乐山市相关饮用水水源地断面均未检出特征有机物。

畅通信息,正确引导

此次事件中,四川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要求,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报送事件信息,做到“最新信息不过夜”,保证了信息畅通。同时,下游沿岸各地环保部门积极联动,互通信息,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准备,保证事态有效控制。各地积极引导舆论媒体和群众正面对待该起事件,不制谣传谣,确保了社会稳定。在此次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积极开展信息调度工作,综合分析上下游监测数据和处置情况,精心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追究

事件发生后,邛崃市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对成都新立凯帝化工有限公司立案查处,给予该企业10万元的顶格处罚。邛崃市公安局对倾倒生产废水的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

事件总结

此次事件污染总量小,特征有机物不溶于水,未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但其影响面广、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较大,极大地考验了沿线各级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回顾本次事件应对处置过程,有以下几点工作启示:

运转高效的指挥体系是事件有效处置的前提

此次事件发生后,四川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相关领导亲临现场,统筹调度沿岸市(州)情况,统一协调指导,迅速确定事件处置方案并及时发出指挥指令,确保各地应急队伍在事件发生后应对有序,处置高效。各地政府积极应对,确保了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作风顽强的应急队伍是事件有效处置的根本

为有效应对处置此次事件,省、市、县各级环境应急队伍协同配合,应急人员充分发挥了不怕吃苦的精神,牺牲休息时间,坚守在应急一线。4月28日-5月3日,省、市应急监测人员24小时加密采样监测,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昼夜沿岸巡查,应急信息报送人员连续值守,确保了事件最终得以有效处置。

快速有力的应对措施是事件有效处置的关键

事件发生后,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四川省环保厅的统一指挥部署,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快速应对,成都市环保局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并准确锁定污染源,省、市环境监测机构积极开展加密应急监测,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准确研判、及时调度并上报事件信息,沿岸各级环保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吸附拦截污染水体,有效避免了事件升级。

科学先进的技术装备是事件有效处置的保障

本次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四川省、市环境监测机构紧急出动环境应急便携式装备,现场开展加密监测,极大提高了监测效率,保证了监测数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事件得以及时有效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

追踪溯源,本次事件为企业员工非法倾倒真空冷凝液所致,深究其原因是少数企业对环境安全的漠视以及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对非重点风险源的监管出现空白。环保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事前预防和应急准备,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芮永峰系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朱辉,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环境应急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