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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舟山港大型原油码头建设存在的 环境风险隐患及对策
2018-05-09 595 次

文/余剑锋 杜蕴慧 赵海珍

宁波一舟山港是我国沿海主要原油进口和中转港口,截至2010年,宁波一舟山港建成投产25万吨级及以上原油码头8座、设计接卸能力约1.2亿吨。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实施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设立,宁波一舟山港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而其中原油码头及后方相关的储运基地、重化工等临港产业相应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宁波一舟山港为我国沿海溢油高风险易发区域之一,2006—2010年间,仅舟山海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21起、溢油量超过1300吨,其中单次溢油量均超过300吨以上的有3起。建议应高度重视该区域以原油码头为主的油品码头快速发展过程聚集的环境风险,充分发挥港口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尽快开展油品码头环境风险专项评估,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宁波一舟山港原油码头规划布局

2009年3月,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的《宁波一舟山港总体规划》中,宁波一舟山港将形成以核心水域、北部水域和南部水域3个区域组成的“一港、十九区”总体布局。在宁波一舟山港运输功能整体规划中,原油运输系统主要集中在核心水域的镇海、算山、北仑、大榭、岙山、册子形成的“0”形运输中心港区。总体规划中预测2020年全港外贸进口原油为9700万吨,加上部分原油通过船舶二程中转运输至国内其他港口,2020年全港原油吞吐量将达到11400万吨。

宁波一舟山港大型原油码头建设现状

根据近年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宁波一舟山港评估项目的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宁波一舟山港已建成25万吨级及以上原油码头8座、设计接卸能力约1.2亿吨,其中包括宁波港域5座和舟山港域3座,码头数量和接卸能力约占我国沿海港口的36%和34%。2010年宁波一舟山港实际接卸外贸原油量约7800万吨,基本适应区域原油需求量。同时,该区域尚有在建和拟建30万吨级及以上原油(燃料油)码头4座、设计接卸能力约6000万吨。至2015年宁波一舟山港区域将有25万吨级及以上原油(燃料油)码头12座、设计接卸能力达18000万吨,远超过总体规划中预测的2020年原油吞吐量11400万吨。宁波一舟山港海域25万吨级及以上大型原油码头泊位建设情况详见表1。总体上,当前宁波一舟山港大型原油码头呈现超常规发展势态,应引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超规模建设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原油运输格局是区域成为环境风险高发区的决定因素

宁波一舟山港大型原油码头接卸的外贸进口原油在该区域运输格局主要为以下组成:一是直接输送至港区后方配套的国家及商业原油储备基地储存;二是通过5万吨级及以下船舶二程中转外运至长江上游及沿海其他港口;三是每年经甬沪宁原油管道中转输送约4300万吨原油至长三角地区南京和上海等地炼油厂;四是每年约2000万吨直接为宁波镇海石化炼厂服务供油。总体上看,外贸原油经宁波一舟山港大型原油码头接卸后储存、中转至长三角及沿海的原油运输格局已基本形成。

目前,甬沪宁原油管道已基本满负荷运行。“十二五”期间,如宁波一舟山港大型原油码头全部建成达产,接卸原油除经甬沪宁原油管道中转、直接服务宁波镇海炼化外,每年尚有超过1亿吨原油需由船舶二程中转。随着该局部海域原油码头建设速度的加快,接卸和转运的原油吞吐量将持续上升,该海域油船密度将急剧增加。2005-2009年间舟山海域和宁波海域分别发生26起和19起溢油污染事故。已有研究结果表明,船舶污染事故为随机事件,进出港船舶发生事故的概率服从离散型二项概率分布,当进出港船舶达到每年95万艘次的时候,油船发生大面积溢油的概率约为1.33。《宁波一舟山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2020年全港石油及制品吞吐量约19100万吨、原油吞吐量约11400万吨计算,该区域每13个月就可能发生1起较大规模的溢油风险事故。因此,宁波一舟山港规划实施后尤其是以大型原油码头为代表的油品码头超常规建设过程中,该区域面临的重大溢油环境风险形势仍不容乐观。

通航条件差是区域成为环境风险高发区的客观原因

受到航道水深和舟山连岛大桥通航尺度的限制,宁波一舟山港的镇海、穿山、北仑、大榭、岙山、册子、老塘山等核心水域的进出船舶,按照不同吨位分别经由虾峙门南航道、穿金塘大桥航道和穿西堠门大桥航道3条航路到达和驶离港口。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及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万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西堠门大桥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3万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但受金塘大桥和西堠门大桥北部海域水深限制,穿金塘大桥和穿西堠门大桥两条航道通航为2万吨级及以下船舶,2万吨级以上的船舶则经由虾峙门南航道及螺头水道主干航道,再由册子水道和金塘水道分流抵达核心水域码头前沿。虾峙门南航道是进出宁波一舟山港中心水域2万吨级及以上大型船舶(含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的唯一深水航道。该航道由口内、口外两段航道组成,口内航道水深满足超大型船舶满载全天候进出港,口外航道为人工航道,按30万吨船舶满载乘潮单向通航设计乘潮历时1小时通航保证率为90%。国内超过1/3的进口原油均由该航道靠泊宁波一舟山港中心水域原油泊位接卸。

宁波一舟山港中心水域深水航路的大型船舶进出频繁,通航密度大,航道通过能力已接近饱和。同时,中心水域分布岛屿众多,往返宁波一舟山的多条客运、轮渡航线穿越主航道,航线以及交汇点较多,船舶类型多样化,复杂的通航环境增加了船舶发生事故的概率,也是该海域成为我国沿海溢油风险高发区的客观因素。

溢油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薄弱,发生溢油事故污染影响严重

油品码头溢油应急设备一般应满足2009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的《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同时,按照2010年3月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2011年6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油品码头应配备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和吞吐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制定防治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宁波一舟山港溢油应急体系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目前建成的大部分码头,尤其是油品码头溢油应急设备不能完全满足《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尚需补充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并应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二是既有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所属单位分散,仅具备应对码头日常操作性污染事故的能力。三是区域应急能力建设有待强化和进一步评估。2011年11月宁波国家级大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土建工程通过验收,位于舟山外海的岱山国家级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尚未实施。宁波一舟山港区域大型原油码头分布密集,油品码头及后方储运设施、重化工等临港产业快速发展。宁波港域的大榭、镇海、算山等后方均配套建有库容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油品仓储库区。舟山市已建和在建的液体化工品储运项目约有128家,舟山市石油储罐罐容约1600万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全市在建和拟建项目实施后,未来罐容将达到4000万立方米。宁波一舟山港新建港区(作业区)的大型油品码头多以四面孤立、无大陆依靠和连接的开放悬水岛屿为主,一旦航道或后方储罐基地发生海域或陆域重大溢油污染事故时,将会对附近海域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对海洋生态的破坏更是持久性的。

事实上,在大连新港“7·16”原油泄漏污染事故中,渔民回收溢油占全部回收量的80%以上,而专业船回收溢油相对有限。因此,宁波一舟山港区域应急能力和应急体系是否能有效快速集中起来应对处理该海域类似大规模污染事故尚有待深入评估。

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控制油码头建设规模。当前,宁波一舟山港以大型原油码头为主的油品码头建设速度、规模已经远超过规划环评内容,区域已建、在建和拟建的油品及储运项目高度集中,主航道通过能力已接近饱和,通航环境复杂,海域和陆域的环境风险积聚,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大。在对该区域油品码头尤其是大型原油码头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及评估中,建议强化港口规划环评的前置地位,发挥规划环评指导作用,严格审查建设项目与港口规划环评的符合性,维护规划环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适当控制区域油码头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

二是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估,加强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宁波一舟山港以大型原油码头为主的油品码头建设涉及后方油品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高风险的重点行业,建议相关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以区域油品码头为依托,结合区域环境承载力,从陆域、海域环境风险角度开展区域油品码头环境风险专项评估或环境影响后评价,论证油品码头建设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在此基础上,合理优化与调整宁波一舟山港总体规划,提出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总体需求,以指导港口项目环评和建设。

(余剑锋、杜蕴慧、赵海珍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