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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上陶村血铅异常事件评析
2018-05-09 411 次

文/陈锋

事件概况

2011年3月11日,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个别村民感觉身体不适,经台州医院路桥院区检查,发现血铅超标。事情发生后,该村陆续有村民到台州医院路桥院区、路桥区妇幼保健所体检,经卫生部门检测,部分村民出现血铅超标情况。此后,有部分村民到峰江街道办事处反映,怀疑是当地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排放铅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诱发血铅超标。3月15日下午,部分村民聚集在该公司讨说法,并有过激行为。

事件发生后,台州市委市政府、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区委区政府、路桥环保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目前,上陶村大气、水环境正常,血铅超标群众经治疗、营养于预后均已恢复健康。

事件处置

按时间和各阶段工作侧重点,将上陶村血铅超标事件相关处置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应急处置阶段、调查处理阶段和落实整改阶段。

应急处置阶段(2011314-323日)

3月14日,路桥环保分局接到峰江街道关于上陶村部分村民血铅异常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切实采取了有效措施,立即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首先,加强监测,为事件的妥善处置提供依据。对上陶村及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进行监测。

其次,开展执法检查,排除隐患。3月14日,路桥环保分局监察人员对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对该公司存在的生产废水经暗管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当日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台路环保[2011]16号),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提请路桥区人民政府对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整顿(台路环保[2011]18号)。同时,立即开展全区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最后,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上报。路桥区环保分局于3月15日成立了环境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落实。同时,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区政府及上级部门。

调查处理阶段(2011324-331日)

3月24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厅调查小组到达路桥区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并开展事件原因、责任调查工作。这一阶段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第一,继续开展监测,分析污染成因。路桥环保分局多次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已有环境监测结果,结合企业现场调查情况,分析事件的污染成因。3月24日,专家意见出具:通过台州市环科院等专家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引起的铅污染事件。该公司在熔铅、球磨、焊接等工段产生含铅粉尘和废气,化成工段产生含酸废气,部分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着产生并外排部分酸性且含铅废水、含铅固废外运处置等情况,当地村民血铅超标事件与速起公司含铅污染物特别是含铅粉尘废气排放有直接关系。

第二,调查取证,依法做好企业处置工作。一是依法对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二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全力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作,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妥善处置企业厂区现存的污染源,并委托台州市环科院编制该公司的退役污染防治方案。

第三,加强污染控制,做好举一反三工作。一是开展环境污染控制和处置工作,对已监测出铅浓度超标的地块实施严格控制,统一收购、销毁污染地块种植的食用性农作物,并研究制定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二是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全面开展对辖区内所有铅酸蓄电池、电镀等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的执法检查,并启动涉重行业污染整治工作。

第四,实事求是,配合调查处理工作。3月28日,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组成联合事件调查组展开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路桥环保分局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一是提供所有事件相关的档案、资料;二是接受调查组质询,实事求是;三是陪同调查组查看现场,做好介绍说明;四是严格落实调查组的处理意见,依法依纪开展责任追究。

落实整改阶段(201141日至今)

4月1日,路桥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今年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这标志着事件处置进入全面落实整改阶段。

第一,进一步抓好血铅事件的后续处置工作。

一是抓诊治,努力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路桥区立即组建处置工作组,专门设立检查治疗绿色通道,对血铅超标人员进行会诊并制订科学的治疗方案。4月上旬,邀请专家为超标群众进行会诊并做健康指导。同时,严格按照专家制定的治疗方案对血铅超标人员进行分类治疗。4月22日,所有住院人员血铅水平明显下降并已全部出院(包括原血铅水平超过600微克/升以上的3人)。根据复检结果,172名血铅超标人员的血铅水平都有了明显下降。二是抓整改,修复区域生态环境。一方面编制完成了台州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退役的污染防治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妥善处置各类污染源;另一方面继续开展对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周边大气、水环境的监测(未发现异常)。同时开展受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峰江街道已在受污染区域植树绿化,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另外,在2011年安排平原绿化专项奖励补助资金5000万元,积极引导峰江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启动峰江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工程(一期1500亩),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逐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三是抓问责,严格责任追究。3月25日,区政府作出《关于对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关停的决定》,区公安部门立即对法人代表应建国予以刑事拘留,对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予以关停,并妥善遣散了该公司职工。4月29日,区公安部门正式逮捕肇事企业法人代表应建国。9月28日,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单位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应建国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对9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第二,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路桥区改变了以往由环保部门牵头,主要依靠环保部门力量治理环境的模式,举全区之力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成立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是辖区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区政府专门成立了17个相关部门抽调27名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区整治办接受区政府领导,主要负责全区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统筹解决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此外,新组建区环境应急处置大队。专门增加8个事业编制,成立区环境应急处置大队,直属区政府督查室领导。机构正在组建中,这样将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政府全面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突出三大重点。对各类违法排污企业,根据路桥实际突出重点抓好整改。一方面开展涉重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发布了《路桥区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铅酸蓄电池和电镀行业为重点,重点防控涉铅、镉、汞、铬等重金属污染物。坚持全面排查、全力整治、全程监管,对违法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并给予上限处罚。对叫停企业,一律予以停电停水。另一方面开展对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整治。发布了《关于取缔小冶炼和非法电镀的通告》和整治实施方案。对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的企业限于5月15日前自行关停;对已审批未验收的企业限于4月30日前通过验收;对已通过“三同时”验收和历年环境整治验收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并限于5月31日前通过验收。发布了《关于开展固体废物拆解业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和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深化制定了批文核定原则,将综合考虑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污染防治能力、场地面积、税收状况等因素确定上报批文量。另外,确定峰江街道后黄、黄施洋、安溶、谷岙、左川胡、白枫岙6个村为区域整治重点村,由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进驻督查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一方面是建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设立了区长环保热线(82963110),加强舆情收集、分析与调处。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如“台州19楼论坛”网民反映的路桥“十个最臭地方”和“六个新臭”等问题进行了调处。另一方面是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定期联系、汇报制度,强化环境许可前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监管制度。此外还构建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路桥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从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四个不同层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区级层面,成立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健全环保考核机制和相关制度。出台的制度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减排工作责任制、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等制度。

通过多方努力,路桥区环境整治成效初步显现。截至11月20日,路桥区环境整治工作共取缔各类非法场点1821个,依法依规关停污染企业38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1起,处罚金额共计1517.5万元,对942家企业实施停电停水。同时,对场外拆解、露天焚烧、非法电镀、非法酸洗等性质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行政拘留环境违法人员124人,刑事拘留5人,判刑1人,有力地震慑了非法经营户。

总结评估

路桥区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富裕,但却为此透支了太多的资源、环境甚至人的健康。当前,路桥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已经日趋尖锐,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这次的血铅异常事件,教训是非常惨痛的。但是另一方面,也让我们警醒,让我们反思,让我们从中获得不少启示。

教训

第一,事件发生的必然性。从企业层面看,相当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把巨额的环境成本推给政府、推给社会。从社会层面看,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十分淡薄。群众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防治环境污染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从政府机关层面看,当前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从法律层面看,我国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层面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失及法律不健全现象,导致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第二,事件后果的严重性。血铅异常事件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一是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现在提的最多的就是关注民生,只有保证群众的生命健康才是最基本的民生。二是严重影响区域发展的环境。环境污染不仅从根本上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存条件,使他们丧失了基本生产要素,也影响了该区域的投资发展环境,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亡羊补牢的紧迫性。随着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日趋强烈。只要经济总量而无谓付出环境代价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经济发生危机、部分产业受到影响是暂时性的,但是环境一旦遭到污染是长期难以修复的,关注环境同时也是关注民生,整治环境也是改善民生。

启示

第一,意识要觉醒。血铅事件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觉醒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群众的环境意识迫切需要提高,解决环境污染、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问题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事业,必须依靠政府、社会团体、社会各阶层及广大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合作才能实现。因此,环境保护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的意识觉醒,最重要的还是企业、公众的意识觉醒。在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的过程中,要大力宣传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大重义,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健康意识,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产业要升级。这次的血铅异常事件是路桥区经济粗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长期环境污染积累的总爆发,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依靠产业的转型升级。企业要在保证环境的前提下走合法经营之路,疏堵结合,真正做到产业的转型升级。要把环保审核当做加快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对涉重行业实施圈区管理、整体迁移、转型升级。一是加速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建设;二是积极谋划电镀园区和金属熔铸园区,引导原有企业中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或单一或组团进驻园区,改变行业“低小散”的现状。

(陈锋,台州市环保局路桥环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