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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过度之思 ——从两起突发环境事件说起
2018-04-28 372 次

目前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生产安全事故仍是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已显得尤其重要。过去的几年,由于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地方有关部门在处置此类环境事件时经验不足,经常出现报告不及时和过度应急响应等情况,目前的情况已经得到较大改观。下面以两起生产安全事件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例进行说明。

文|陆春雷 陈明 左锐

两起事件

江苏南京龙溪化工有限公司二甲苯车间“10·20”火灾事故

南京龙溪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荧光增白剂,主要原料为二甲苯。公司下风向距居民较远,厂边为排葛河,排葛河经1公里进入马汊河,马汊河再经1.5公里汇入长江。2010年10月20日8时许,龙溪化工有限公司四车间二甲苯回收岗位4#蒸馏釜在完成蒸馏二甲苯工序后,将釜内的硫磺渣排入渣桶的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不慎,导致渣桶内硫磺渣液体外溢至地面造成自燃起火,引起釜内二甲苯燃烧。事故发生后,该厂关闭了所有设备阀门并芭断电源,火势于10时20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江苏省环保厅初步核算,约有500吨消防废水进入排葛河。

通过网络媒体获悉江苏南京龙溪化工厂发生火灾事故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要求应急办立即调度了解事故环境影响情况,同时督促指导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采取必工措施,严防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立即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南京市环保部门立即派的赶赴现场,讯速封堵了厂内外排水口,防止消防废水继续扩散,组织人员封堵厂区外的排葛河,筑坝拦截,严防消废水经马汊河进入长江,并将排葛河内的消防废水抽入应急槽罐车,运输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在周边开展了大气和水质监测。

20日10日10分,事故地周边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为7毫克/立方米,高于背景点0.7毫克/立方米,火势被扑灭后,10时15分浓度隆至2毫克/立方米,10时25分浓度隆至0.6-0.8毫克/立方米,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已基本消除。10时45分,排葛河入马汊河下游50米处二甲苯浓度为0.049毫克/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马汊河执行V类标准,三甲苯标准限值为0.5毫克/升)。消防废水未对马汊河及长法水质造成影响。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8”爆炸事故

2007年5月8日15时20分,新干县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淦辉公司”)缩合车间机械检修时发生爆炸,爆炸导致车间坍塌,部分易燃化学品燃烧引发大火,造成3人失踪、1人重伤、11人轻伤。下游樟树市因此停水13小时,丰城市停水3小时。

经调查,淦辉公司依江而建,距赣江不到20米。该公司产品为医药中间体二硝基二苄,主要原料有金属钠、甲醇钠、甲醇乙脂、邻硝基甲苯、二甲苯、煤油等,上述原料大多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品,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可能严重污染下游水体和大气环境,危及周边群众和下游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事故发生后,江西省政府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江西省环保局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省、市、县环保局派出应急工作组和专家先后赶到现场,及时对防止赣江污染、现场有害废弃物处置、赣江水体和当地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提出了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

原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后,立即向江西省环保局相关人员了解进一步情况,指导地方采取污染防控措施,并派出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应急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污染防控工作,采取了以下防控措施。

一是立即采取了切断电源和水源、堵住排污口、用干粉和砂石灭火等紧急措施,基本杜绝了废水和生产原料流入赣江。二是加快现场清理进度,将废弃物和残留危险化学品在垃圾填理厂深度处理,防止后续污染。三是制度环境监测方案,确定水和大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频次,及时掌握和监控环境状况。四是通过各媒体,及时发布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信息的通报,明确通告爆炸事故没有对赣江下游水体造成污染,并将有关情况江西省政府和原国家环保总局。

省、市、县环境监测站对事故发生地排污口、下游500米、1000米、2500米,新干和樟树市交界处,樟树水厂取水口,南昌市昌南水厂取水口、生米段、青云水厂取水口等赣江点定时采样,可能产生小污染的特征物质(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胺、硝基苯、邻硝基苯和邻二硝基甲等7类物质)均未检出,COD和PH指标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标准要求。事发地周围布设了4个空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现场附近空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及其他特征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环境空气基本未受到污染。截至5月14日,爆炸事故得到全面妥善的处置,樟树市、丰城市两水厂恢复正常供水。

事故发生后,一些网站和媒体报道此事时称污染严重,在樟树、丰城、南昌等市居民中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江西省环保局于5月9日17时将有关水质状况报省委宣传部,向社会和有关媒体公布了真实情况,告诉沿岸居民,此次事件未对赣江水质产生污染,企业污染也不可能从厂区向外界进一步扩大,才消除了群众的恐慌情绪。

经验和教训

江苏南京龙溪化工有限公司二甲苯车间“10·20”火灾事故和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8”爆炸事故都此生了突发环境事件,消防废水均未对附近河道水质造成影响,但是后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明显存在经验不足、过度响应等问题。

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准确

在早期的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环境应急信息报送不及时仍是突出问题。一些地主习惯“内紧外松、暗箱操作”,不及时发布事件信息,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当时江西省吉安市环保部门对事故可能产生严重影响认识不够,没有按规定及时向省环保局报告。这对上级环境部门统一部署和合理调度事故处理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吉安市、新干县环保部门不及时明确地向赣江下游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下游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对赣江水体开展环境监测,导致下游水质状况不明,群众不安。

信息未及时公开

在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8”爆炸事故中,由于事发地环保部门没有及时公开环境质量,导致信息不畅、情况不明,加之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引发下游居民对饮水安全的恐慌。

过度应急响应

在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8”爆炸事故中,地方政府由于对情况了解不够,对问题分析和处理过于急躁、对一些敏感问题考虑不周、及时向省环保局通气不够等原因,对影响大局的问题简单处理,慌乱之中就下达了停水通知(樟树停水13小时,丰城市停水3小时),引起了下游城市群众的恐慌,而淦辉公司的爆炸并未造成污染事故,也没有造成河流的污染。

思考和启示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程序,解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中存在迟报、漏报和瞒报等问题,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各地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报告制度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要求迅速及时上报事故污染情况,以便上能环保部门及时调度,妥善处置。

各地环保部门要准确了解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冷静审慎作出重大决定。要准确了解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对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和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要冷静审慎,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协商、通气,要科学准确决策,在确保群众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也要考虑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在这两次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省、市、县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在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下游环保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科学可行的环境应急措施的同时,迅速开展监测工作,并将真实准确的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了解事件准确信息,确保群众环境安全和稳定。

各地环保部门要从事故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有备无患,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环境安全检查,对沿江,沿河化工企业更加强监督;要求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要在事故面前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确保环境安全;对生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和措施,对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关停。

为切实做好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了建立两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会同公安部消防局,正在总结推广山西省朔州市环保、消防部门联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