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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带老”在公路环评中的应用
2018-04-28 306 次

在公路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避绕往往存在滞后现象。将工业项目环评中“以新带老”的思想引入公路环评,更有利于从源头消除公路建设的环境隐患。

文|李友鹏 潘峰 仝纪龙 吴官胜 李强

“以新带老”是指在新的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同时提出对老污染源的有效治理措施,达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目的。“以新带老”主要用于督促污染型企业治理其现存的环保问题,促进现有生产装置达到清洁生产的标准。总而言之,就是要借助项目改建、扩建的机会,促进现在环境问题的解决。

公路肯有覆盖范围大、涉及区域广的特点,其建设势必影响沿线脆弱的生态敏感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士流失重点治理及重点监督区、天然湿地、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红树林以及文教区等,都属于生态敏感区的范畴。其中,对文教区这类可以“易地再现”的区域,可以在经过环境经济综合评估后,迁址重建;但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一旦被破坏就不能再现,且其破坏会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生态敏感区,则必须严格保护。从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一定要注意避开后一类区域。

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大发展、快发展成为社会主流声音,生态环境问题或多或少被忽视,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往往没有全面考虑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公路就是具有这类问题的比较典型的一类设施。不少当时修建的公路都临近甚至直接穿越了生态敏感区,留下了很大的生态环境隐患。随着许多年来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许多地区的原有道路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原有道路的改、扩建势在必行。如果我们能在公路进行改、扩建项目环评时,引入“以新带老”的思想,提出对临近或穿越生态敏感区的路段进行改线,避绕这类区域,并将封闭原有路段,就可以消除或减小公路原有的生态环境隐患。

公路穿越生态敏感的危害

一些有毒或易燃易爆物品常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公路运输。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违反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都可能在运输途中使危险品发生泄漏、燃烧和爆炸,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引发相当范围的恶性污染事故。最有可能受到公路交通事故影响的是敏感区水源地的水体质量:运送危险物质的车辆一旦在临近河段或库区的道路上翻车,危险物质就极可能随水流扩散,严重污染水体,当将地及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置于极为危险的境地。即使事故地设有防撞栏和排水设施,也很难完全规避此类风险。

事实上的保护区

目前,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均是在已确定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情况下,才开始采取措施。事实上,某些生态敏感区在政府批准设立之前就由于没有法律保护,而在公路建设中遭到了破坏,等到政府将其设定为生态敏感区时,公路的选线甚至建设都已完成,公路的“生态避绕”完全滞后。

因此,建议对已经承担了重大生态功能的生态敏感区或敏感点,可以在还没有明确文件确认的情况下,直接视之为“事实上的保护区”,提前开始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它们的保护问题。例如,如果某河流段或某区域地下水已经成为了该地区的主要饮用水源,为该地区的人提供日常生活用水,但在进行某穿越水源地的公路改、扩建工程时,当时政府还未正式下发文件将该区域划为水源地保护区,但鉴于其已具有等同于水源地保护区的重要性,负责制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就应视其为事实上的水源地保护区,提出公路改线避绕的建议。

案例分析

穿越现有水源地保护区的公路

甘肃省甘南州某县的饮用水水源地在县城上游且距离城区约6千米,属典型的中小型傍河水源地,共有11口水井及4500米长的河道,总面积约76500平方米。某省道穿越了该水源地,穿过一级保护区的长度约720米,穿过二级保护区的长度约3120米。由于泥石流灾害,该路部分路阶损毁严重,需改造重建,涉及穿越路线是原线重建还是改线避开水源地保护区的问题。该路线原有道路修建时间较早,在水源地保护区建立前就已建成,但目前道路从水井群中穿过,且邻近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位置特别敏感,存在着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隐患。考虑到保证可持续发展、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议:该段公路在水源地改线,迁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外,避免对水源地造成影响;同时将原路段两头封死,禁止车辆通行,逐渐恢复原有生态景观。

邻近“事实上的水源地保护区”的公路

甘南州某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取自该市格河的格河主沟和在扰支沟附近河段,但该河段区域未被划为水源地保护区。某省道现有长约6400米的路段位于距河200米的范围内,对该河段造成了较大威胁。该市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拟对该省进行改、扩建。交通部门拟在该路段原线改建,经过现场踏勘和群众走访,并咨询相关环保部门后,明确了该河段的重要性和环境敏感性,认为如果该路段不采取避让措施,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就可能污染该河水体,造成该市的饮水困难,甚至可能引发民众恐慌。于是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了对该路段改线的建议,避免了对该河段的影响,并建议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尽快划定水源地保护区,以利于落实保护措施。

穿越保护区的公路

甘肃省某国家级森林生态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主要为森林生态系统、珍稀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根据对象保护区功能区划,保护区总面积为287759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09762公顷,缓冲区面积67434公顷,实验区面积110563公顷。某省道原有道路共5.6千米路段穿越实验区,2.7千米路段临近缓冲区边界,准备进行改扩建工程。

穿越实验区的5.6千米路段,其线路两侧的植被、新路基所建处的少部分植被、周边部分水域以及在附近栖息的部分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将受到生存空间被占用及噪声干扰等影响。但考虑到原有影响已经存在,且线路距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较远,工程建设及运营对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无影响。因此,环评报告最终给出的建议是原址重建。

邻近缓冲区的2.7千米路段,其改扩建工程征地范围内生长有该保护区重点保护对象——紫果云杉和太白红杉,如果工程不采取取避让措施,这些树林将不得不移栽它处,而这两种树在移栽中不易成活,即使成活,树林也会因生长环境发生变化而受到较大影响。此外,离施工场地较近的珍稀植物也可能遭到砍伐,施工材料的堆放、交通工具得使用等都可能对植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此路段的原址改建将对珍稀树种造成不可修复的影响,建议该路段改线避让。

(作者单位:李友鹏、潘峰、李强,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潘峰、仝纪龙、吴官胜,兰州大学环境质量评价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