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实务资讯 > 环保案例 > 正文
邻居阻挡我翻修共用墙体怎么办
2017-02-10 225 次

邻居阻挡我翻修共用墙体怎么办

[案情介绍] 赵X购买了田x弟弟的位于市区的三间私房,此房和田X的 两间房子是一体的,两家所连接使用的山墙在房产证上注明为共 有。1998年夏天的连阴雨将赵X这三间房子淋毁,共用的山墙 已逐渐向赵X住的这边倾斜,如不翻修将随时有倒塌的可能,已 经直接对赵X全家安全造成危害。现在赵X修此房时,田X不但 不负担翻修共用墙的费用,还提出对此墙有共用权等种种理由, 阻挡赵x翻修。

[法律分析] 该案中与田x的纠纷是一种相邻关系纠纷。相邻关系是指两 个以上的相比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因对各自所有的不动产行使权利 时,相邻各方相互间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 关系,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具体到与田X之间翻修共 用山墙引起的纠纷是一种共墙相邻纠纷,现在你如不及时翻修 将要直接对你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影响你的正常生活, 田X以他行使对此墙共有等方面的权利为理由而不顾你存在的这; 些危害事实,阻挡你翻修,他的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的,这是 对你的合法权利的侵害。建设部颁发实施的《城市异产毗连房 屋管理规定)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异产 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否则造成 损失的,负责人应付赔偿”。 “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 应按照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责任”。根据 以上规定,你可以向田X讲明如不及时翻修存在的各种危害性和 上述规定,争取田X的配合。如协商无果,田X继续阻挡的话, 你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 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 处理……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 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和上述行政 法规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田X停止阻挡你翻修此墙的行为,并 可要求田X承担翻修此墙所应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会根据你的 诉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给以合理合 法的处理,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