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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8]“太阳帝国”为何被罚?
2017-02-10 491 次

[问题18]“太阳帝国”为何被罚? [典型案例18]由世界著名电影导演司蒂芬斯皮尔伯格执: 导的《太阳帝国》,是国内某电影制片厂与美国华纳影业公司联 合拍摄的以第;次世界大战为背景的反战历史巨片。该片自开拍 后,连续5天在某市市区的外滩、九江路等拍摄外景。现场焚烧 旧橡胶轮胎、柏油等物,人工制造烟火。大量的废旧轮胎和柏油 等在外滩人口密集区内焚烧后,致使黑烟滚滚,恶臭袭人。造成 局部区域的严重大气污染。据监测,焚烧现场大气中氮氧化物浓 度超标23.6倍,二氧化硫超标25.7倍,飘尘超标14.7倍,烟 气黑度大于林格曼5级,附近居民和行人对此反应强烈,纷纷要 求环保部门制止这一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对这起环境 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这是一起因大气污染而受行政处罚的涉外案例。 处理该案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摄制组焚烧橡胶轮胎和柏油 而造成大气中污染物超标行为的违法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第4l条第1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 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 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拍摄电影,得 到了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某市人民政府还专门发出通 知,要求有关单位协助摄制组的工作,因而其拍摄行为是合法 的。但是,正如企业生产是合法的而其排污行为会构成违法一 样,合法拍摄的过程中也会产生环境违法行为。电影烟火的制 作,从技术上来说,本来可以不采用这种能够产生严重污染的焚 烧橡胶轮胎、柏油的方法,即使焚烧,也可以避免在人口密集区 焚烧。由于摄制组缺乏环保意识,无视我国有关防治环境污染的 规定,造成局部大气严重污染,因而构成了环境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违法行为的特殊性在于,摄制组是一个临时性的 组织,而不是一个常设的单位,能否作为违法行为主体,往往使 人们不好认定。其实,环境违法的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 是个人;既可以是常设的单位,也可以是临时的组织。只要其行 为违法,便可依法处罚。在这一点上,某市把摄制组作为违法主 体是正确的。尤其是在此类涉外污染案件中,认定临时性的组织 为违法主体,可以较好地维护我国的利益,避免只罚我方合作 人,而让外方规避责任的情况出现。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第41条 第1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 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 款。”根据此规定,本案中的受害群众可要求环保部门对“太阳 帝国”摄制组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 。 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