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实务资讯 > 环保案例 > 正文
松桃县武装盗伐哄抢林木案
2017-02-09 281 次

1989年1至8月,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永红林场连续发生 多起不法分子哄抢盗伐国有林并向护林干警开枪的恶性事件。 国营永红林场始建于1964年’,先后营造了杉、松等3万多亩 用材林,至案发时已大部分成林成材,也随之成为不法分子偷砍 盗伐的目标。1989年2月中下旬,二三十个不法分手持火药枪到 该场马前溪偷砍盗伐杉木7000多株。2月26日傍晚,松桃林业派 出所3名干警配合林场护林员上山护林,木法分子依仗居高临下 的地势,用石头打砸干警和护林员;并叫嚣:“谁敢上乘就打死谁!” 其中2个歹徒还向护林干警连开两枪,在干警被迫还击后才逃走。 5,月,不法分子把林场价值l:万多元的输电线全部割走并抢走林 场的青茶近千斤。6月初,…伙不法分子纠集近百人组织敢死队; 从6月18日起,每人持长短火药枪各1支,大肆哄砍盗伐永红林 场八字坡工区的杉木1000多株。7月14日;这伙不法分子包围了 八字坡工区住地,威胁林场职工,不准出去报案;另一伏不法分 子则围攻燕子坳工班住房,砸烂所有门窗,抢走8根杉木.7月16 日,松桃县林业局林政股一人、森林公安派出所4人,前往八字 坡协助林场护林员上山护林。不法分子依仗人多势众,用火药枪 向护林干警射击,一护林员的上衣和裤腿各被打穿一个洞。干警 被迫还击,一歹徒被击伤后,这伙不法分子才逃遁。 7月23日,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制止、清理、查处哄 砍盗伐领导小组,于27日兵分3路查处。但不法分子气焰并未收 敛,7月30日晚两次用石头、火药枪对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田景全 等3人进行袭击。 (二)处理结果 松桃县委、县政府派出的工作组,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 调查、摸清了盗伐永红林场林木的3个主要团伙和作案活动。截 至1989年底,将5名案犯抓获归案;收缴火药枪27支;追回赃 款1780元。据称,清查工作并不顺利。 (三)分析提要 这是一起未结案的恶性盗伐、哄抢林木案件,在此仅据有关 法律规定对该案的定罪量刑略作分析。 从本案情节看,是一起十分复杂的犯罪,以盗伐、哄抢林木 为主,同时兼有其他犯罪,且犯罪人数众多,具有明显的集团犯 罪特征,犯罪分子气焰嚣张,社会危害性巨大,属应从重打击的 恶性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