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建议》,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组织开展法治研究、法制建设主力军、主阵地和智库的作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支持和推动下,联合若干家实体性科研机构组建“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并打造智库型高端论坛——“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拟承办第一届论坛、亦即“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会议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中央。
现将征文公告发布如下,诚挚邀请全国环境资源法领域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中旬(暂定)
2.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二、研讨主题
本次论坛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和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精神,围绕“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参考选题如下:
1. 土壤立法名称(土壤污染防治抑或土壤环境保护)及其理念
2. 土壤立法的基本原则
3. 土壤立法的法律制度
4. 土壤污染防治的体制安排
5. 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机制
6. 土壤环境标准
7. 土壤修复基金
8. 土壤立法与其他现行立法的衔接
三、论文的具体要求
1.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但不限于参考选题;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参见《中国法学》注释规范。
2. 论文于2016年4月30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RIEL2@w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参会论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
3. 此次论坛的参会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将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参会;并将由中国法学会择优出版。
四、费用安排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特邀嘉宾、论坛论文收录者和论坛发言人在论坛期间的往返交通、餐饮以及外地人员住宿的费用,由承办方按“八项规定”的标准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 斌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助理)
联系电话:027-6875- 2091,133-8750-8812